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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其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注:2014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堂公司”)与成都百味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百味坊”)、河南省德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先食品公司”)、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群多品种盐公司”)及其他6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应城益盐堂公司以188.13万元受让成都百味坊持有的益盐堂(宁陵)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陵益盐堂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的同时,应城益盐堂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 万元向宁陵益盐堂公司增资,同时宁陵益盐堂公司引进新股东。本次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应城益盐堂公司持有宁陵益盐堂公司6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由于成都百味坊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睿之妻张红宇和宋睿之岳父张明达,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自2014年8月起将宁陵益盐堂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2月29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00万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宋睿先生及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名特定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15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015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025号)。2015年4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025号)。根据要求,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定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推进该事项进展。

  2、2015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应城化工公司竞拍取得湖北诚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资产暨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其竞得资产的公告》,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化工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成功竞得本次公开拍卖的涉讼资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款为人民币13,000万元。应城化工公司拟以自有(自筹)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在松滋市陈店镇全心村五组(原诚丰科技住所地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承接其竞得的诚丰科技破产资产。

  2015年1月28日,荆州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松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21087000042501的《营业执照》。

  3、201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调味品有限公司与四川望红食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盐堂调味品公司”)受让自然人李成持有的四川望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红食品”)78.75%的股份、自然人朱成丽持有的望红食品 1.25%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益盐堂公司持有望红食品80%的股权,自然人李成持有望红食品20%的股权,益盐堂调味品公司成为望红食品的控股股东。

  2015年4月1日,益盐堂调味品公司与李成、朱成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于2015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调味品公司收购四川望红食品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目前,公司和望红食品正在积极推进股权变更事宜,并着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5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在广东佛山新设公司事项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拟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盐集团”)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在广东佛山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建立高端盐研发、生产基地并对外销售,销售市场将覆盖广东省及周边区域以及东南亚国家。

  2015年4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与广盐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盐业集团多品种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多品种盐”)、自然人魏华签订了《广东广盐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筹)合作协议》。拟在广东省合作投资设立广东广盐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益盐堂公司”),广东益盐堂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广东多品种盐出资645万元,持股比例为43%;应城益盐堂公司出资555万元,持股比例为37%;魏华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公司成为广东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公司已于2015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与广东多品种盐合作设立广东广盐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的公告》。目前,公司与广东益盐堂公司其他股东正在积极推进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七、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5-04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 4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5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5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宁陵益盐堂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品种盐业务的资源整合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堂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与其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宁陵)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陵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河南省德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先食品公司”)、孙文峰、杨羊、王小灿、王子连、冯凤芝、李润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应城益盐堂公司拟以自有(自筹)货币资金150万元受让德先食品公司及自然人孙文峰、杨羊、王小灿、王子连、冯凤芝、李润泉持有的宁陵益盐堂公司合计1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宁陵益盐堂公司的其他股东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群多品种盐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以宁陵益盐堂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出资额为依据,经多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收购宁陵益盐堂公司15%的股权定价为1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城益盐堂公司将持有宁陵益盐堂公司75%的股权,持股比例由60%增加至75%,控股股东地位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应城益盐堂公司本次收购宁陵益盐堂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总投资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亦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应城益盐堂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收购的相关事宜。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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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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