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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孙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斌 总会计师:伊继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对合并财务报表中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的项目分析: 资产负债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利润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合并财务报表中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的项目的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司 法定代表人:孙亮 日期:2015-04-25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5-02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15年4月24日(周五)上午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披露。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周五)上午9:30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5年4月25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23)。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15-024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以及沪股通业务,请相关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投票。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15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否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张震先生 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传真:0531-89260050 3、会议材料登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便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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