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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4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35号),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4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通知,东旭集团及宝石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东旭集团近日将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166.30万股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重新将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166.30万股股份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0月10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冻结手续。 宝石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2,885.00万股股份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31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冻结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东旭集团持有公司39,009.3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5%。其中处于质押登记状态的股份为38,16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4%;宝石集团持有公司33,238.09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其中处于质押登记状态的股份为32,977.01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9%。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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