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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但增长乏力,而国内经济处于增长调整期,面临结构调整和经济下行压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完善市场布局,在稳定原有传统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快新产品的市场导入速度,把握公司主营业务所在行业领域的发展机遇,加大力度拓展新兴领域和新客户,同时,为了降低公司原光伏配件制造行业因行业周期变动带来的业绩不稳定的影响,提升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及对未来国内光伏装机增量的预期,公司逐步开始向太阳能终端应用领域拓展,完善及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受政策引导和市场驱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86,281.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1%;而营业利润3,643.25 万元、利润总额4,28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82.39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48.05%、39.72 %、38.6%。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期末资产负债表调减长期股权投资61,452,000.00元,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1,452,000.00元,资产总额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辞退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辞退福利及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期末资产负债表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24,135,864.81元,调增递延收益24,135,864.81元;2013年期初资产负债表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5,274,766.01元,调增递延收益5,274,766.01元,资产总额无影响。将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示的外币报表折算差-14,168.51调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所有者权益总额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同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美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亚玛顿中东北非有限公司,该公司也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1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15年度预计与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安迪新材料”)、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亚玛顿科技”)发生不超过2,150万元的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2%。关联董事林金锡、林金汉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金额和内容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安迪新材料总资产1,439.65万元, 净资产1,566.25万元;营业收入285.76万元,净利润-139.48万元。

  2、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亚玛顿科技总资产10,0429.77万元,净资产100,272.2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59.37万元。

  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一方面为公司向安迪新材料公司采购超薄双玻组件生产所需封装胶膜材料,另一方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亚玛顿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电子“)向亚玛顿科技公司租赁厂房。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1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4月24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于培诺、武利民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6,281.6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643.25万元,利润总额4,28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2.39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18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7,823,936.53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65,366.28元后结余33,858,570.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9,314,231.28元,扣除已分配2013年度利润6,400,000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6,772,801.53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3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4,8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406,772,801.53元全部结转下一年度。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15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5年4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2,150万元的采购材料、厂房租赁等关联交易。

  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黄柏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经反复调研论证,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5年4月)

  ■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1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5年4月2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上述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武利民先生、于培诺先生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会务联系方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21

  联 系 人:刘芹、金振华

  联系电话:(0519)88880015-8353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23 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对照关系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附件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

  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4月24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18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7,823,936.53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65,366.28元后结余33,858,570.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9,314,231.28 元,扣除已分配2013年度利润6,400,000元后,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6,772,801.53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4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3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4,8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406,772,801.53元全部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B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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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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