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红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克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1.2 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1.3 现流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5年3月31日完成,具体详见2015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一季度处置公司及子公司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福州丰富房地产有限公司35%的股权,2015年无此项收益。预计期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