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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0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物价局下发的《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15]78号)(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的有关规定,下调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一)、降低省内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省内南、北电网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同)分别降低3.2分钱、1.7分钱,调整后的南、北电网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分别为0.3914元、0.3971元。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给予0.8分钱的电价补偿。 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结算价格,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量上网结算价格,也按此标准执行。燃煤发电机组替代电量上网电价、企业自备电厂燃煤发电机组余量上网电价以及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价同步调整。 (二)、以上电价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本次电价调整后,公司热电二厂6-7号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349元;热电二厂1-4号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332元。热电三厂1-3号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82元。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约4200万元。 三、备查文件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15]78号)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1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新能源收到政府补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14年省优势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第二批"央企进冀"专项资金)的通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投沧州渤海新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新能源)于2015年4月21日收到财政补贴人民币500万元,计入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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