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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0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4月 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0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1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庄文海先生 6.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03月31日及2015年0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45人,代表股份211,346,11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0.64%,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81,080,8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8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30,265,2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2%。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54,320,8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055,5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30,265,2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1,204,2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 (二)审议通过《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1,204,2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 (三)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11,204,2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78,9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四)审议通过《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1,204,2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 (五)审议通过《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11,204,2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 (六)审议通过《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11,346,1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320,8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1,204,2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78,9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78,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78,9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与漳州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78,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78,9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1,204,2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78,9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20,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121,58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0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游东亮、詹俊忠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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