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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5年5月13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路州村委会第二工业区乐成路7号地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15,信函请注明“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1 2、投票简称:欧浦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欧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01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较多,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生午、梁伦商 电话:0757-28977053 传真:0757-28977053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21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5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锐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4,782,406.9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2,478,240.70元,减去2013年度现金分红42,002,800.00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460,819,787.34元,截止201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1,121,153.63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7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控体系运行的基本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28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复牌。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2014年度报告、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24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7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欧浦钢网,股票代码:002711)自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2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向各家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陈礼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经营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27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及201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及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礼豪先生;总经理范小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玩丽女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聂织锦女士;独立董事陈运涛先生;保荐代表姚玉蓉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23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536,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4,843,761.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692,738.21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4 年1月22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4834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管理。公司于2014 年2月2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 4 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欧浦九江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于 2014年5 月14日与华泰联合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103,624,835.96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执行。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的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2,619,852.00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125,114,280.31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36,165,659.72元;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1,339,911.97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8310016号)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4年6月5日,公司已将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0万元(其中:钢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2,000万元,加工中心建设项目1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议案经公司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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