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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 1.3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双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6月开始实施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2,970,000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4.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61,189.28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财通基金管理的财通基金-富春 71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财通基金-富春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各认购7,440,000股;兴业基金管理的兴全定增6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7,230,000股,兴全定增6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 6,810,000股;宏图瑞利认购14,050,000股。财通基金、兴业基金及宏图瑞利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已于2015年4月3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将尽快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若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发平先生提议,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72,235,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77,788,158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50,023,356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 或其关联方以其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0人,具体金额和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由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以募集的资金全额认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中信证券科力远投资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力远投资1号”)的次级B份额,科力远投资1号主要投资范围包括购买科力远股票和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类产品。科力远投资1号份额上限为18,000万份,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A份额和次级B份额。优先级A份额由管理人中信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钟发平先生承诺对优先级A份额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进行差额补足,并承担不可撤销连带担保责任。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提供300万股科力远股票质押给中信证券,为优先级A份额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提供增信。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1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中信证券科力远投资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详情请参阅于201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科力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发平 日期 2015-04-24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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