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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4年的经营计划为实现营业总收入14.5亿元,2014年度,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全球经济保持复苏态势,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受欧盟市场及人民币持续升值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外销业务有所下滑,2014年公司加大开拓化妆品领域,逐步缩减盈利能力逐渐降低的油品贸易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2,351.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5%,其中外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62%,内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9.83%;营业利润6010.81万元、利润总额5925.24万元、净利润4919.06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65%、-5.05%、-9.43%。 外销市场方面,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存在一定的刚性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2014年随着欧洲经济复苏,市场竞争加剧,加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公司外销市场上受到一定的影响,份额有所下滑, 2014年全年较2013年下降10.62%。2015年公司充分利用公司研发及设计优势,加大工艺蜡烛产品和新材料蜡烛产品的研发,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从而降低产品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 内销市场方面,一方面,依托公司在工艺香薰蜡烛等相关香薰产品配方、检测等核心技术方面的优势,与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合作,构建以工艺香薰蜡烛、精油等时尚香薰产品为核心卖点,并囊括相关化妆品的直接面对国内消费者的终端销售网络,推动国内终端零售市场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在控制业务风险前提下,继续利用公司在石蜡等原材料采购方面强大的议价能力、与供应商良好的合作关系、规模化采购的优势等有利因素,稳步发展公司的油品贸易业务,并根据公司向化妆品领域拓展的进程适当调整油品贸易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研发、设计方面,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是全国同行业首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积累,在新材料、外观设计和加工工艺等方面形成了大量的专利与非专利技术。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大对新材料蜡烛的研发投入,推动蜡烛生产中的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并凭借上千余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在蜡烛行业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大产品集群,具备了很强的产品竞争优势。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公司所从事的新材料蜡烛及相关工艺制品行业属于日用消费品行业,经过多年发展,蜡烛市场已经比较成熟,其总体市场销售额不会出现跳跃式的高速增长。但是,出于文化、宗教和日常生活需要等原因,蜡烛及相关制品已经成为国外消费群体生活的必需品,相关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这使得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刚性。近几年来,随着国内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对居民生活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居民消费行为从基本型向享受型的转变,蜡烛作为生活装饰品与环境净化品有望逐步被市场接受,国内需求也将有望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因此,国内外市场对蜡烛及其相关制品的消费需求将长期稳定存在并持续增长,使得行业具有稳定的发展前景。 在此背景下,随着公司销售模式的创新,公司将以项目开发为主,加强对核心目标客户的开发,通过主动了解客户的需求、竞争对手及推广计划,帮助客户进行产品设计、产品定位及销售方案制定,从而实现公司订单的持续增长,使得公司主营业务具备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现有新材料蜡烛的研发和生产制造及营销网络的建设步伐,优化市场细分、优势互补、反应快速、品牌拉动的零距离及差异化服务模式,进一步巩固主业和行业龙头地位。同时,在稳固主业的前提下,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向以化妆品为主的日用化工领域拓展。以布局杭州悠可UCO.COM、广州栋方、上海月沣为基础,以化妆品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平台作为后续的发展方向,利用互联网手段加快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打造品牌运营、线上线下渠道、产品研发及生产的完整日化产业链,构建自有品牌与代理品牌联动,线上与线下互动的O2O商业模式,推动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三)公司经营计划 外销市场,首先,继续充分利用公司在新材料蜡烛行业内产品和品牌的竞争优势,调整产品结构,深度挖掘老客户潜力,在为老客户创造更多价值的基础上,继续开发支柱性大客户,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球营销网络,增加公司外销的市场份额;其次,利用公司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计领先优势,进一步推动蜡烛生产中的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并加大对新材料蜡烛的研发投入,利用产业升级提升生产效率,通过产品创新和自有品牌建设实现稳定的收入增长;另外,利用公司越南海外生产基地在政策和成本上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在全球同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并增强盈利能力。 内销市场,一方面,依托公司在工艺香薰蜡烛等相关香薰产品配方、检测等核心技术方面的优势,与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合作,构建以工艺香薰蜡烛、精油等时尚香薰产品为核心卖点,并囊括相关化妆品的直接面对国内消费者的终端销售网络,推动国内终端零售市场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在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公司的油品贸易业务,结合化妆品业务对资金的需要,逐步控制油品贸易规模。 化妆品业务方面,公司将依托产业链布局,继续加大自有品牌的培育和推广力度,在现有品牌的基础上进行品牌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包括并购、合资、合作、引进等多种方式拓宽多元化合作平台,吸引更多国内质优品牌和国外知名品牌的合作,丰富品牌资源储备,优化品牌结构。利用品牌合作优势,加快渠道资源整合,积极研究新兴渠道,构建高效的多元化线上线下渠道,全力推动与支持杭州悠可UCO.COM、广州栋方、上海月沣的快速发展,实现线下渠道和杭州悠可UCO.COM线上渠道的互动互通和有效融合的O2O商业模式。公司将积极拓展化妆品品牌及渠道建设,加大研发、团队建设、人才激励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打造专业化妆品研发和营销团队,迅速提高公司化妆品业务规模。 结合公司 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并购的化妆品项目情况并参照本公司 2014年度的销售额、成本、利润等指标,公司2015年经营目标是在营业收入达到17.46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改善收入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 2015年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本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4.67亿元综合授信,按照业务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的具体金额与性质。 (五)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供求关系中的主要原材料为石油副产品——石蜡。石蜡价格波动和国内垄断性的供应目前依然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不利因素之一。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跟随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呈现出持续波动的局面,对公司产品的利润产生直接影响。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与主要客户建立产品售价与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实行规模化采购、根据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和毛利率水平,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自 2007 年开始开展油品贸易业务,业务品种包括石蜡及相关石油副产品,如燃料油和沥青等大宗商品。油品贸易业务经过多年发展,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了规模化采购的优势。但当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可能会出现油品贸易下游客户订单违约、公司滞压大量贸易品导致存货和存货跌价准备大幅上升的情况,给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2、人民币持续升值风险 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美元对越南盾、人民币对越南盾单边持续升值,汇率波动加大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汇兑风险。公司继续通过与结算银行密切合作,加大合理安排外币与人民币资金运用的力度,适当利用金融工具控制汇率风险。同时,继续通过与长期合作客户积极沟通,利用合同给定升值预期、利用人民币作为主要结算工具等方式,进一步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 3、劳动用工短缺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外生产基地仍不同程度的出现劳动用工短缺,用工成本也逐年提高。公司通过与偏远地区学校实现长期校企合作方式,解决了部分用工短缺困难。同时,公司通过建立与核心员工长期的利益分享与共同成长机制,积极改善员工待遇,提高员工权益保障,实现了员工与企业长期共同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本期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本期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续: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资产、负债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增加公司 2013年末资产总额9,902,911.73元、负债总额9,902,911.73元; 增加公司2012年末资产总额17,509,639.45元、负债总额17,509,639.45元,对2013年末和2012年末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 2013 年度和 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7,183,004.74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4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18,300.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30,358,705.25元,扣除2014年分配的利润19,314,997.18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508,412.34元。 鉴于公司2014年分别投资了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栋方日化有限公司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投资协议,公司2015年需支付广州栋方日化有限公司第二期投资款2019.231万元,支付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股东第二至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约8340万元,根据2015年公司资金安排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函件,承担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业团队拟整体加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5年向工商银行青岛市山东路支行、农业银行青岛市北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支行、进出口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光大银行青岛分行、民生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招商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河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为14.67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现根据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对外投资制度相关条款,修改详情见附件。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4年度在化妆品领域拓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勤勉尽责,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并经征集全体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决定参考行业及地区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2014年起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述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关于对外投资制度修改情况。 ■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7,183,004.74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4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18,300.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30,358,705.25元,扣除2014年分配的利润19,314,997.18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508,412.34元。 鉴于公司2014年分别投资了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栋方日化有限公司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投资协议,公司2015年需支付广州栋方日化有限公司第二期投资款2019.231万元,支付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股东第二至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约8340万元,根据2015年公司资金安排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认为:公司充分听取并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建议与意见,在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稳定、持续、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4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函件,承担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业团队拟整体加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金王国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经到期,为保证金王国贸及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区金王”)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金王国贸及保税区金王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金王国贸 单位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北区延吉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32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蜡烛、香薰、工艺品、化妆品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284,621,391.93元,负债205,085,497.01元,资产负债率72%;净资产77,297,473.74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53,933,170.62元,净利润8,004,690.61元。 2、保税区金王 单位名称: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保税区上海路前盛1号仓储办公楼五楼5605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00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物流分拨(不含运输)。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4,755,311.41元,负债279,129.71元,资产负债率1.89%;净资产14,476,181.70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104,370.26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28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21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9%,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26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24%,占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1.18%。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一年之内(含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低风险类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每年对外出口收入超过年度营业总收入50%以上,为防止远期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加剧,公司需要提前做好远期结汇套保的准备工作。2013年9月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议案所授权的期限即将到期,根据公司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结合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出口业务的预计,本着将外汇远期合约外币金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的原则,公司拟继续逐期对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出口业务预测进行锁定汇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人民币持续升值的趋势依然存在,通过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以保证收益率,减少汇兑损失。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外币收入的外汇套期保值。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授权公司自股东大会通过起至2017年6月30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每年累计外汇远期合约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所涉及的累计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以内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累计金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下转B183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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