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2015年4月1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富春通信"(股票代码:300299)停牌,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4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为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估值方法调整,预计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目前管理的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相关投资品种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其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幅度将有可能超过0.25%,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5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
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百联股份”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3月13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百联股份(代码:600827)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截止2015年4月24日,根据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百联股份(代码:600827)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2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百联股份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4-25 |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2015-04-25 | |
|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 2015-04-25 | |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 2015-04-25 | |
|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2015-04-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