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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左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重新评估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末,对相关财务报表的上年同期数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32.93%,主要是应收票据到期和支付货款所致。 2、预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52.82%,主要是预付进口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33.57%,主要是进项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4、应付利息较上年期末减少63.60%,主要是支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5、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是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7.57%,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22.82%,主要是联营公司亏损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91.25%,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5999.89%,主要是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10、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87.20%,主要是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6.65%,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40.86%,主要是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5.67%,主要是采购原材料支付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5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上述相关公告公司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截止目前公司与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的推动重组各项工作。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强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荣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荣信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书面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东支行申请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期限12个月。 同意公司将现有的机器设备、厂房、土地等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东支行,并在当地工商局、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用于短期授信部分的担保,抵押物价值不足部分采用信用方式授信。 2、同意授权总裁左强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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