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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5-1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事项。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3日-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24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李智明董事长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7人、代表股份228,647,041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0521%。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3人、代表股份217,749,172 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7561%;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4人、代表股份10,897,869 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8556%。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股份199,607,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0440%。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数29,039,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08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议案1、2、3、4、6、9、10;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议案5; 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议案7、8。 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4年末的总股本362,631,9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2,526,388.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22,311,780.79 元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安排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2015年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人民币86.05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经营用额度及担保 单位:万元 ■ ■ 注: 1、以上经营用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2、已签署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待到期后需按本次审批通过的限额进行签订。 3、担保金额与银行授信额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额度内子公司最高使用担保额加总后大于总授信额度所致。 (二) 项目用额度 单位:万元 ■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通过委托贷款进行资金调拨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药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继续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审议完毕后,参会股东还听取了独立董事宣读的《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煦、何子彬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11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5年4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总公司" )的通知,经发总公司已与苏州信托有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共计7,900万股质押给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经发总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7,900万股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23日,质押期自2015年4月2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经发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4%,经发总公司累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7,900万股,占经发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占公司总股本的19.27%。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发行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为4.93%,兑付日为2015年4月24日(详见2015年1月2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506,145,616.44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5-01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11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2015-43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集团")通知,德尔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22,8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02%)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股份质押期限自2015年4月22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德尔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8,415,52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95%;德尔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29,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73%,占德尔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2.30%。 特此公告!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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