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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运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一季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积极争发有效电量,严控各项成本费用,实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15年1-3月利润总额完成6.61亿元,同比增长30.0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完成2.97亿元,同比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 (1)一季度热力市场营销情况良好,售热量同比增加35.84%; (2) 淮沪电力、马耳他D3电厂、新能源项目充分发挥新增产能,公司一季度售电量同比增加21.28%; (3)受市场煤价下行,以及公司加强燃料管理、掺烧经济煤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一季度合并标煤价同比下降14.27%。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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