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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总裁彭亮先生、财务总监张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6%,主要原因是本期电子交易及期货交易平仓盈利增加以及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4%,主要原因是本期末持有的基金数量增加。 3、衍生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32%,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末期货浮动盈利部分增加。 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3%,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业务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5、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1%,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规模扩大,预付账款相应增加。 6、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5%,主要原因是电子盘的期货保证金期末减少所致。 7、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70%,主要原因是本期业务量上升以及预期商品价格上升而大量增加存货储备量。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10%,主要原因是本期业务扩大相应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9、衍生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3%,主要原因是本期末期货浮动亏损部分较年初减少所致。 10、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30%,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业务量增加,相应预收账款增加。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1%,主要原因是上年末计提的部分奖金在本期已支付。 1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2%,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部分往来款。 1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6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整体业绩较好,计提奖金相应增加所致。 14、销售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6%,主要原因是本期整体业绩较好,计提了相应比例的奖金,以及预提销售费增加所致。 15、管理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3%,主要原因是本期整体业绩较好,计提了相应比例的奖金所致。 16、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6%,主要原因是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9%,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1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90%,主要原因是由于期末期货浮盈大幅上升所致。 19、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9%,主要原因是本期期货、电子交易平仓收益大幅上升所致。 20、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1%,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21、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3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大幅增加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87%,主要原因是本期期货交易实现收益增加,收回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银行借款减少而偿还的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0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作出表决如下: 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同比例增资共计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1020万元、远大物产980万元,增资后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本公司和远大物产对产业投资的出资比例保持51%、49%不变(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2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对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产业)进行同比例增资,将其注册资本从11000万元增资到1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1020万元,出资额由5610万元增加到6630万元,增资后出资比例仍为51%不变;远大物产增资980万元,出资额由5390万元增加到6370万元,增资后出资比例仍为49%不变。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对外投资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住所为宁波大榭金莹贸易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主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燃料油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以现金方式出资,所需资金由本公司和远大物产自筹。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号512-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主营业务:实业投资、项目管理与咨询,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15000035947。产业投资的股东:本公司占51%、远大物产占49%。远大产业成立于2011年6月8日,其持股60%的子公司宁波远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开发建设宁波高新区的远大物产及其子公司自用写字楼及商务商业中心项目。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远大产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994万元,负债总额2007万元,净资产10987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万元。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远大产业的资产总额12994万元,负债总额2007万元,净资产10987万元;2015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3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远大产业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增资完成后有利于远大产业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已有项目的后续运作。本次增资为同比例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五、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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