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问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郎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4月10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外高桥造船出售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公司14%的股权出售予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以最终各方认可的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440,872,439.98元(以最终资产评估备案为准)。该事宜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外高桥造船出售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5-016)。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2-19,2012年11月30日)及《公司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4-01,2014年2月15日)。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问鸣 日期 2015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