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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医药资产整合进展情况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44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医药资产整合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医药控股子公司股权进行整合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公司医药板块,理顺股权关系,减少管理层级,同意公司将下属5家医药子公司(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成都迪康中科生物医学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迪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拉萨迪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名下(上述事项详见公司2015-016号公告)。 截止目前,上述5家公司的100%股权已按原账面净值全部划转至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5日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的项目公司获得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5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的项目公司获得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4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腾晖")全资子公司汉寿新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收到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汉寿新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岩汪湖镇五龙村曾家二组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汉发改备〔2015〕13号)、《关于汉寿新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岩汪湖镇岩汪湖居委会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汉发改备〔2015〕14号)、《关于汉寿新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岩汪湖镇五龙村曾家一组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汉发改备〔2015〕15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为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获得批准文件628.8MW,其中正在开工建设180MW。 上述项目获得备案,是公司受益于国内光伏利好政策影响,以及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市场的不断开拓,带动了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的稳步发展。上述事宜可能因为客观因素的变化而产生偏差,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15-02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国内指定报刊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决定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3月17日及2015年4月1日,本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及《关于认购平安银行股份进展的公告》。 平安银行于2015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7号),核准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及平安银行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0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13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4月11日和2015年4月1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18号)和《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19号)。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共同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此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7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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