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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参股公司苏州神元生物于2014年12月31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260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神元生物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神元生物(代码831808)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6日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交易。 2、公司于2015年1月份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三年内有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公司于2015年2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徐敏先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增持数量为1,390,000股。本次增持是对《关于公司董事终止前次增持及拟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承诺事项履行的一部分。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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