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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企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天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燕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的情况: 1.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11,924.75万元,较年初减少33.63%,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减少所致。 2.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4,867.40万元,较年初减少36.84%,主要系本期收到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24,526.07万元,较年初增加36.74%,主要系本期销售有较大的增长,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4.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1,628.93万元,较年初增长47.39%,主要系本期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5.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231.66万元,较年初增长42.07%,主要系本期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6.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2,375.99万元,较年初增长59.42%,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购置需安装的设备增加所致。 7.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09.88万元,较年初增长32.14%,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步增加所致。 8. 报告期末,预收账款123.39万元,较年初下降86.39%,主要系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9.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290.62万元,较年初下降67.15%,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上年度年终奖金所致。 10.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368.92万元,较年初下降52.12%,主要系期末应交税金减少所致。 利润表的变动情况: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23.15%,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增长所致。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108.19%,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对应的产品销售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上升88.00%,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导致附加税金随之增加所致。 4.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54.02%,主要系加大销售力度以及本期销售量增加导致运费的增加所致。 5.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33.56%,主要系本期研究开发费用以及折旧等增加所致。 6.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 156.08%,主要是本期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减少以及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7.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随之增加所致。 8.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376.26%,主要系本期盘盈原料所致。 9.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本期报废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0.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287.91%,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的变动情况: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4.52%, 主要系本期支付原料款项、职工薪酬、各项税费、期间费用等款项增加所致。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7.66%,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公司盖章: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陆企亭 日期:2015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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