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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 2015-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公司设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朱宁、LamLee G(林家礼)在此发表独立声明,确认本报告所载资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无异议。 1.4本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该审计机构已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 1.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张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Diana Ling-Fung Jen(郑玲芳)在此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历史沿革 公司原名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昆国投”),成立于1992年。1999年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作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方案的通知》后,昆国投进入整顿阶段。2003年1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函[2003] 14号文件批准,昆国投得以保留并于2003年3月刊登了公司重新登记公告。2005年11月17日,昆明市财政局和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组合作协议》,昆国投进入重组阶段。2008年10月24日,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组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了昆国投重组整体方案并同意迁往上海,公司按照批复文件精神进行了重组后续事项的变更工作。2009年8月21日,根据中国银监会上海银监局批复,公司完成了新牌照的换证工作,领取了新金融许可证。2009年5月27日,公司名称由“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变更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09年8月3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正式颁发了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了公司住所变更。2009年9月1日,公司正式开业。 2.1.2基本信息 2.1.2.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华澳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ino-Australian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SATC 2.1.2.2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 2.1.2.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702室 邮政编码:20012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huaao-trust.com 公司电子信箱:enquiry@huaao-trust.com 2.1.2.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姓名:江宇 联系电话:+86 2168883098 传真:+86 2168885995 电子信箱:hadb@huaao-trust.com 2.1.2.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2.1.2.6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 1702室 2.1.2.7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联系电话:+86 2161411830 2.1.2.8公司聘请的境内律师事务所名称: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24层 联系电话:+862158785888 2.2组织结构 图2.2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 3.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3.1.1 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家。 公司全部股东均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出资比例,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表3.1.1 ■ 注:1.表3.1.1股东名称一栏中★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2.股东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3.1.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3.1.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1.2-2(独立董事) ■ 表3.1.2-3(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 3.1.3监事、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3.1.3-1(监事会成员) ■ 本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暂未下设专业委员会。 3.1.4高级管理人员 表3.1.4 ■ 3.1.5公司员工 本报告期公司在岗员工203人。 表3.1.5 ■ 3.2公司治理信息 3.2.1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各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 3.2.2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3.2.2.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 ■ 3.2.2.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公司自重新登记并开业以来,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确定的治理结构履行职责,逐项并审慎地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对股东会各项决议的落实均符合《信托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各项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均依法规范操作,未发生延误或无法执行的情况。 3.2.2.3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审计和关联交易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均严格按照《信托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制定的各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授权内容,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建立健全治理结构。 3.2.2.4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有独立董事到场出席,对董事会各项审议议题已做出独立判断并提出意见。对公司管理状况、战略发展、财务结构等涉及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的信息持续跟踪并关注,提出独立、专业的建议。 3.2.3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3.2.3.1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2次: ■ 3.2.3.2监事会履职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年度内按时召开监事会、列席公司当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重大决策、重大经营活动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3.2.3.3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报告年度内,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均履行了合规审查流程和内部审批流程,未见违法违规、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信托受益人利益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严格按照《信托法》、《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规范依法经营, 未见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2014年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4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认真学习和领会监管部门各项法规政策,坚持“团结、诚信、高效、创新”的企业精神,勤勉进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经过一年的努力,公司在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信托业务收入等主要经营指标整体稳定发展,在市场上获得了一定认可。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产管理模式,培育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成为行业领先者。 4.1.2经营方针 以人力资源为核心,坚定不移地贯彻专业化、差异化策略,由专注到专业,不断完善产品系列和服务体系。 4.1.3战略规划 本公司依托中方股东的本土优势及外方股东多年在国际金融市场的成功管理经验,秉承“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合理、可持续的投资回报;为员工搭建坚实、和谐的事业发展平台”的使命,通过“聚焦重点客户、提供综合服务、完善产品线、强化战略合作、加强客户需求挖掘”五大战略重点的实施,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和信托报酬率,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以信托为主营业务,在确保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当开展自营金融业务。 信托业务方面,公司贯彻落实监管部门指导精神,注重培养和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积极发展与各优质客户之间紧密持久的战略合作关系,确保信托产品的高起点、精品化。在确保传统信托产品为业务本原的基础上,稳健开展投资类信托、准资产证券化(财产权信托)等信托业务,并逐步加大信托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拓展信托业务领域,丰富信托业务品种,在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资本市场、基础设施、房地产、新兴农业、高科技、传媒、并购等领域不断提升和拓展,在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前提下,着力打造公司独具特色的信托产品,以满足高端客户的投资需求。 今后,配合公司增资及依托外方股东国际金融方面的优势背景逐步申请开展企业年金、QDII、PE等以资产管理为内在核心竞争力驱动的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着力发展非标资产证券化、投资类业务以及家族信托业务,实现业务战略转型。 固有业务方面主要包括:(1)贷款类业务。贷款类业务是提高固有资金运营效率的重要手段,公司通过对贷款结构、期限、规模的动态调整和优化,积极把握各类行业领域孕育的投资机会,从客户资源、渠道资源、项目资源等方面为信托主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获得风险可控的较高收益。(2)金融产品投资类业务。金融产品投资类业务较为灵活,可根据公司当期资金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当配比不同种类的金融产品时,可降低投资组合风险。同时在风险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可获得可观收益。目前,金融产品投资类业务主要包括购买信托产品和信贷资产转让。(3)固定收益业务。固定收益业务对公司在优化固有资产投资结构、提升固有资产运营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资产的流动性为原则,通过对固定收益市场和相关投资品种的深入研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构成稳健的投资组合,获取固定收益。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4.3市场分析 截至2014年末,华澳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达434亿元,客户总数超过5000人。2014年的资产管理规模较2013年减少71.3636亿元,新增客户数1100人。从存续受托资金的投资方向看,工商企业类产品占比65.54%,基础产业类信托占比27.07%,地产类5.35%,金融市场信托产品0.05%,其他1.98%;从资金投向区域来看,存量业务中,河南(17.55%)、福建(17.20%)、江苏(15.10%)、上海(10.46%)四个地区的占比在10%以上;从存续项目类型来看,单一290亿元(66.82%),集合144亿元(34.18%)。 2015年,华澳信托为丰富“臻财富”品牌,将全面推出 “臻融、臻鑫、臻诚、臻信、臻享”等不同系列产品,涵盖了货币基金、并购基金、公益信托等多种投资渠道,满足客户多种投资需求的同时在未来产品的设计上,将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制资产配置方案,进而从单一的产品销售,到资产配置再到家族传承, 全面构建“华澳·臻财富”财富管理品牌、从而提升华澳特色的可持续竞争优势。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高级管理层始终坚持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强调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对内控和风险管理的重视。 为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行,2014年,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建设工作,明确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通过开展合规培训、组织反洗钱宣传教育以及定期发布合规专刊等活动,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总体来说,公司十分重视内控建设,并通过对现行内控体制的定期评估和修改,不断完善内控体系。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从组织架构调整、制度梳理和完善、自我风险评估体系建立、IT系统优化等方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本报告期内采取的具体内部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体系,梳理、调整岗位职责。本报告期内,公司已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增设综合办公室和资产管理部,调整风险管理部人员配置,进一步加强了综合管理和业务风险管理职能。 持续梳理、完善制度。在梳理各项生效制度或办法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在制度完善计划的基础上,本报告期内新增、修订、下发业务类和管理类制度共计52项,废除旧制度5项。 完善自我风险评估体系,增强自我识别、自我控制风险的能力。本报告期内,各业务条线已开展年度自我风险评估工作,识别更新了主要风险事项和关键风险指标(KRI),并完善了自我风险评估体系。 不断加强IT系统建设。本报告期内,公司上线了业务一体化信息(BIP)系统,进一步推进业务流程中的规范化,强化了内部控制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通过加强合规宣导、加大审计监督和处罚力度,制定有关责任追究制度,构筑牢固的内部监督防范体系。 完善内部控制报告制度。公司定期评估内部控制效果,并形成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 在信息传达方面,公司建立了定期的信息更新和普及机制,确保将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信托行业及本单位的经营和风险状况通过OA系统或专题会议形式及时传递给各级员工。 在信息报告方面,公司建立了明确的信息报告机制,确保各部门及岗位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在外部沟通方面,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建立了完备的沟通和报告制度,及时就公司的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等向监管部门报告。 在部门间工作协调方面,公司相关部门间已经形成定期协商会制度,定期协商、沟通业务项目风险管理情况和有关问题等。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设置了审计稽核部,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资产安全性、完整性、保值增值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直接向审计和关联交易委员会报告,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审计稽核部根据需要进行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和项目稽核。常规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针对特定领域或风险较高的业务不定期开展,项目稽核针对各业务项目,保证按监管要求对集合信托计划实施100%终止审计。内部审计以管理建议书的形式汇总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追踪意见落实情况,以及时、全面、准确地发现和更正公司内控体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项目稽核以稽核报告的形式对项目的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对项目风险进行防范和监督。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风险管理的宗旨:公司风险管理以保护委托人/受益人和股东最大利益为宗旨。(1)风险管理是公司整体经营和各项业务稳健持续发展的保障。(2)董事会和公司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负最终责任。(3)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架构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前提。(4)完善的制度体系建设是风险管理的基础。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1)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果,促进经营和业务积极稳健发展。(2)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3)确保将公司经营和业务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4)确保公司建立各类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道德风险等)的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5)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使全体员工不断强化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意识。 公司风险管理的原则:(1)全面性:公司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2)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各业务部门的业务环节应相互独立,各司其职。(3)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一线业务运作与二线管理支持及三线监督检查应适当分离。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公司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项目评审委员会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评审审批公司各项业务及投资,及时了解并掌握拟开展项目的风险状况;公司将各业务部门及管理部门按前、中、后台进行职能分工,通过不断增加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人力资源配置,通过不断强化全员风险管理理念,实现了从项目尽职调查到项目清算的全流程、全方位的风险防范体系。 董事会:管理并监督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 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指导意见,监督公司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审查重大业务风险;对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的建议。 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层面的管理工作;监督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的制定;组织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的评审,包括对项目合规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的综合审议;只有经该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方可提交公司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 风险管理部: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及各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搭建,不断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文化;依据公司的总体战略和风险偏好,制定风控规划并确定公司风险容忍度。 资产管理部:负责存续项目风险管理、房地产项目现场监管、应急处置和资产保全等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制定与公司资产管理相关的制度和管理流程;负责项目的后续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等工作;负责涉险项目的应急与危机处置、资产保全等方案的研究、策划和实施;负责存续项目的信息搜集、整理、统计分析;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牵头完成与风险项目处置相关的各专项及临时监管信息的报备工作,形成相关报告并向监管部门报送材料等。 审计稽核部:负责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执行的监督、审计并进行独立的风险评估;负责协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通过评价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内部控制的持续改善;对所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可直接向审计委员会及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和咨询服务,对业务部门送审的项目进行法律合规风险审查,提出独立审查意见;负责牵头处理监管部门有关事务,组织案防、反洗钱相关工作;代表公司处理非诉及诉讼等相关事宜;负责促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运营管理部:作为公司信托业务中后端集中运营服务的管理综合平台,主要承担对信托资产存续期的运营处理、核算估值、运营分析和监督控制等职责;负责对信托业务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提示并及时报告风险事项、合规事项等。 信托业务管理总部:负责对公司信托业务进行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核心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信托业务目标的达成,引领公司信托业务研究与创新;负责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 各业务部门:对风险管理负首要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项目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 中后台其他管理部门:除上述承担管理职能部门以外的中后台其他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负责风险管理的相关事务。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在信托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当信用风险发生时,如受托人没有尽职管理、安排预算不恰当时,或信托项目违法违规未能如期执行时,则可能会发生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均无不良信用资产。 2014年末公司已按照净利润的5%计提了信托项目赔偿准备金,年末余额2,886万元,较2013年增加了760万元;已按风险资产的1.5%计提了一般风险准备,年末余额892万元,较2013年增加了60万元。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商品价格因素等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具体表现为经济运作周期变化、金融市场利率波动、通货膨胀、房地产交易、证券市场变化等造成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影响信托财产的价值及信托收益水平,也可能影响公司固有资产价值或导致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市场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利率风险主要源于市场利率变动对利率敏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根据公司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息资产主要为短期同业存放及一年内到期的短期贷款,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可控。 汇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了公司资本金户外方股东麦格理资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美元出资款中尚有522万美元未进行结汇外,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截至2014年末,公司认为外汇风险对公司的影响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公司美元出资款外汇风险的影响,选择适当的时机逐步结汇,规避外汇风险的影响。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受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发生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的其他价格风险。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均保持良好的道德意识和职业操守,未出现违法、违规、违约现象,未出现较大差错和失误,未发生责任事故。公司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严控操作风险。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流动性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没有足够资金以满足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根据公司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及对流动性的预测,公司的资本金充足,基本能应付日常的业务与投资需求,尚不需要通过外部融资应对流动性风险,因此流动性风险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为管理和防范信用风险,公司已建立信托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风控措施覆盖项目立项、尽职调查、评审审批、发行、存续管理、清算等全过程。 风险管理部项目风险审查人员及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审查人员根据公司项目评审及风险防范相关原则,通过参与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审核项目材料、参加项目预沟通会、优化交易方案等方式,有效识别、计量、揭示并控制项目存在的各类风险。 资产管理部存续项目管理人员通过对存续项目进行非现场监测及现场检查,持续监控存续期项目的风险状况;通过定期对交易对手及相关项目开展信用评级,评估风险等级,有效识别并计量项目风险;通过牵头编制存续项目信托季检查报告、按月出具月度风险管理报告、出具风险提示函等方式,揭示项目风险并将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状况通报公司高管层及相关人员。 不仅如此,公司还通过规范项目重大事项变更审批流程以及项目风险事件汇报路线和应急处置流程,填补现有评审审批环节的漏洞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将授权和相互协调制约机制细化到具体经办流程中去。 2014年,公司分别于6月和11月开展了两次对所有存续信托项目的风险排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风险状况、实际运行情况,交易对手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用款情况,第一还款来源,抵押物的现场状态、价值变动及权属变化,担保方的经营财务情况、总体担保能力等。通过全面摸底,做到心中有数,防范潜在项目风险。 此外,公司还不断梳理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办法/指引,已正式下发的制度包括: ■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流程执行,确保执行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审慎性。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已成立产业金融研究所,专门负责实体经济产业、特定产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研究工作,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指导意见。产业金融研究所依托其专业化的投研分析能力,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和交易数据,为公司前中后台及时反馈和提示市场变化;定期针对特定的行业领域,发布相关研究报告,辨析其中蕴藏的投资机会和风险状况,为公司推进投资决策、利率定价和化解市场风险方面提供有效的专业化服务和建议。针对证券投资类项目的市场风险,公司通过采取结构化设计、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出现风险时立即要求次级受益人追加资金等措施严控风险。公司指派专人每日监控投资比例和信托单位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生风控指标异常或净值大幅度变动,及时启动相关预警和风险应急工作。为适应市场风险变化,公司适时修订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风险管理指引,并通过强化投资顾问准入及过程监控的管理要求、严格筛选合作伙伴、选择具有较强资产管理能力的私募基金公司等方法有效管理和化解市场风险。此外,公司已建立资产管理系统,为公司开展证券业务提供系统支持,并作为管理市场风险的有效技术保证。针对股权投资类项目的市场风险,通过业务创新不断拓展多元化的投资领域;加强对交易对手在其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分析,准确把握资金进入时机,密切跟踪市场,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充分考虑拟投资项目筛选、评估、运营、退出中的策略、渠道和措施,注重投资项目的调研分析工作,建立充足的项目储备池,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提前锁定项目退出风险;明确投资管理责任等各项措施严控风险。 4.5.3.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均具备良好的道德意识和职业操守,未出现违法、违规、违约现象,未出现较大差错和失误,未发生责任事故。公司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严控操作风险。 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操作流程,降低操作风险:(1)建立严格的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2)建立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建立严格的审核、复核程序;(3)建立规范的信息系统管理流程并配置灾备系统;(4)公司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更加完整严密。 通过在业务尽职调查、产品规范化管理、外部中介机构管控、风险监测评价、合同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不断细化管理要点和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消除操作风险隐患,有效管理各类操作风险。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公司高度重视对声誉风险的管理,建立声誉风险的监控制度,定期收集公开信息对公司的相关评价报道,设有专人负责声誉风险控制,建立应对危机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能够妥善处理日常经营当中可能出现的声誉风险事件。 道德风险:公司通过制度设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纪律要求;加强道德文化教育,要求员工遵纪守法,不断提高员工廉洁自律和勤勉尽职的意识;以员工为本,强调和谐共赢,不断加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认识到与公司共同成长的重要性,为防范道德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流动性风险:公司充分重视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固有资产流动性充沛,信托业务在方案设计及后续管理中把流动性风险管理作为重要风险要素之一。公司不断提高识别、监测和调控头寸的能力,随着业务项目的增加,将逐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财务部人员及运营管理部人员对流动性缺口进行测算;资产管理部通过发布月度风险管理报告、流动性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及时跟踪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存续项目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审计稽核部通过对日常经营管理定期审计,对业务项目常规的阶段性稽核及1个月内到期项目的专项稽核等对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基本具备缓解和释放信托赔偿责任风险转嫁给固有业务的流动性压力的手段和措施。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会计报表已经审计)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15)第P1811号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浩 李冰雯 中国·上海 2015年4月25日 5.1.2资产负债表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合并 公司单体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资产: 货币资金 1 450,861,507.64 432,625,325.18 448,128,266.99 431,866,230.86 应收利息 2 16,683,916.49 17,271,629.82 9,546,657.18 7,702,310.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3 32,816,236.45 - 32,816,236.4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283,842,057.55 166,000,000.00 421,342,057.55 293,500,000.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5 110,000,000.00 149,000,000.00 68,000,000.00 79,000,00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6 519,900,000.00 650,000,000.00 70,000,000.00 150,000,000.00 固定资产 7 5,663,274.15 4,756,061.08 5,663,274.15 4,756,061.08 无形资产 8 12,755,038.02 12,117,514.03 12,755,038.02 12,117,514.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 25,164,720.66 24,267,153.02 25,164,720.66 24,267,153.02 其他资产 10 150,581,473.81 96,760,565.56 153,797,097.57 99,803,868.52 资产总计 1,608,268,224.77 1,552,798,248.69 1,247,213,348.57 1,103,013,138.17 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1 104,322,869.07 96,063,362.07 104,322,869.07 96,063,362.07 应交税费 12 61,056,078.60 83,297,870.26 61,056,078.60 83,297,870.26 其他负债 13 424,360,908.77 508,308,257.58 63,306,032.57 58,523,147.06 负债合计 589,739,856.44 687,669,489.91 228,684,980.24 237,884,379.3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4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15 1,389,750.00 - 1,389,750.00 - 盈余公积 16 57,713,861.84 42,512,875.88 57,713,861.84 42,512,875.88 信托赔偿准备 17 28,856,930.92 21,256,437.94 28,856,930.92 21,256,437.94 一般风险准备 18 8,920,432.45 8,318,423.49 8,920,432.45 8,318,423.49 未分配利润 19 321,647,393.12 193,041,021.47 321,647,393.12 193,041,021.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8,528,368.33 865,128,758.78 1,018,528,368.33 865,128,758.78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8,528,368.33 865,128,758.78 1,018,528,368.33 865,128,758.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608,268,224.77 1,552,798,248.69 1,247,213,348.57 1,103,013,138.17 业负责人:杨自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Diana Ling-Fung Jen(郑玲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旭 5.1.3利润表 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合并 公司单体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 435,884,714.98 572,543,806.19 432,677,971.68 569,746,161.87 利息净收入 20 45,263,375.86 60,009,567.80 21,335,181.47 37,394,546.84 其中:利息收入 45,263,375.86 60,009,567.80 21,335,181.47 37,394,546.84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1 352,971,211.60 501,649,087.62 359,192,950.75 513,452,487.62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5,241,306.28 516,223,437.62 361,463,045.43 528,026,837.6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270,094.68) (14,574,350.00) (2,270,094.68) (14,574,350.00) 投资收益 22 34,721,772.17 11,983,821.85 49,221,484.11 19,997,798.4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3 2,816,236.45 - 2,816,236.45 - 汇兑收益/(损失) 112,118.90 (1,098,671.08) 112,118.90 (1,098,671.08) 二、营业支出 (247,931,676.20) (277,756,679.45) (244,724,932.90) (274,959,035.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 (20,996,092.04) (31,203,327.83) (20,996,092.04) (31,203,327.83) 业务及管理费 25 (226,935,584.16) (250,390,928.52) (223,728,840.86) (247,593,284.20) 资产减值转回 26 - 3,837,576.90 - 3,837,576.90 三、营业利润 187,953,038.78 294,787,126.74 187,953,038.78 294,787,126.74 加:营业外收入 27 16,773,276.88 11,937,198.15 16,773,276.88 11,937,198.15 减:营业外支出 28 (6,740.43) (1,743,420.59) (6,740.43) (1,743,420.59) 四、利润总额 204,719,575.23 304,980,904.30 204,719,575.23 304,980,904.30 减:所得税费用 29 (52,709,715.68) (77,966,419.06) (52,709,715.68) (77,966,419.06) 五、净利润 152,009,859.55 227,014,485.24 152,009,859.55 227,014,485.24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009,859.55 227,014,485.24 152,009,859.55 227,014,485.24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1,389,750.00 - 1,389,75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89,750.00 - 1,389,750.00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89,750.00 - 1,389,750.00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389,750.00 - 1,389,750.0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3,399,609.55 227,014,485.24 153,399,609.55 227,014,485.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153,399,609.55 227,014,485.24 153,399,609.55 227,014,485.2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企业负责人:杨自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Diana Ling-Fung Jen(郑玲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旭 5.1.4现金流量表 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合并 公司单体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已重述)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减少额 130,100,000.00 - 80,000,000.00 71,000,00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41,679,834.01 634,223,558.21 389,073,658.35 615,205,514.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389,646.06 91,937,496.65 65,389,646.06 91,937,198.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169,480.07 726,161,054.86 534,463,304.41 778,142,712.87 支付利息、手续费和佣金的现金 (3,097,854.64) (13,058,629.29) (2,270,094.68) (14,574,35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8,893,475.59) (137,512,057.17) (128,893,475.59) (137,512,057.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97,308,417.02) (100,123,421.76) (97,308,417.02) (100,123,421.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537,278.12) (142,386,357.08) (187,585,182.71) (140,785,466.3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429,000,000.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9,837,025.37) (822,080,465.30) (416,057,170.00) (392,995,29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332,454.70 (95,919,410.44) 118,406,134.41 385,147,417.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89,792,409.63 370,890,000.00 628,792,409.63 370,89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003,950.92 12,175,671.18 47,323,923.90 14,650,101.80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338.47 2,000.00 2,338.47 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7,798,699.02 383,067,671.18 676,118,672.00 385,542,101.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745,781,467.18) (498,500,000.00) (773,781,467.18) (556,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 (4,593,422.00) (10,681,711.00) (4,593,422.00) (10,681,71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0,374,889.18) (509,181,711.00) (778,374,889.18) (566,681,71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576,190.16) (126,114,039.82) (102,256,217.18) (181,139,609.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现金 2,000,000.00 442,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00 442,5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1,000,000.00) - - - 分配信托计划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37,632,200.98) (125,699,647.05) - -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 - - (11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632,200.98) (125,699,647.05) - (110,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32,200.98) 316,800,352.95 - (110,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2,118.90 (1,098,671.08) 112,118.90 (1,098,671.0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236,182.46 93,668,231.61 16,262,036.13 92,909,137.2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2,625,325.18 338,957,093.57 431,866,230.86 338,957,093.57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0,861,507.64 432,625,325.18 448,128,266.99 431,866,230.86 企业负责人:杨自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Diana Ling-Fung Jen(郑玲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旭 5.1.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实收资本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信托赔偿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2014年1月1日余额 600,000,000.00 - 42,512,875.88 21,256,437.94 8,318,423.49 193,041,021.47 865,128,758.78 二、综合收益总额 - 1,389,750.00 - - - 152,009,859.55 153,399,609.55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15,200,985.96 - - (15,200,985.96) - 2、提取信托赔偿准备 - - - 7,600,492.98 - (7,600,492.98) -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602,008.96 (602,008.96) - 4、分配股利 - - - - - - - 四、2014年12月31日余额 600,000,000.00 1,389,750.00 57,713,861.84 28,856,930.92 8,920,432.45 321,647,393.12 1,018,528,368.33 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 实收资本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信托赔偿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2013年1月1日余额 600,000,000.00 - 19,811,427.36 9,905,713.68 6,777,471.81 111,619,660.69 748,114,273.54 二、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27,014,485.24 227,014,485.24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22,701,448.52 - - (22,701,448.52) - 2、提取信托赔偿准备 - - - 11,350,724.26 - (11,350,724.26) -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1,540,951.68 (1,540,951.68) - 4、分配股利 - - - - -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四、2013年12月31日余额 600,000,000.00 - 42,512,875.88 21,256,437.94 8,318,423.49 193,041,021.47 865,128,758.78 企业负责人:杨自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Diana Ling-Fung Jen(郑玲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旭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14年单位:人民币元 ■ 企业负责人:杨自理 复核:Diana Ling-Fung Jen(郑玲芳) 制表:秦伟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2.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起始于本公司获得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公司丧失对结构化主体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公司处置的结构化主体,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结构化主体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结构化主体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结构化主体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其他负债”项目列示。结构化主体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其他投资者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与“投资收益”抵销列示。 6.2.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2.4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6.2.4.1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6.2.4.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 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款项类投资、应收利息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2.4.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7)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6.2.4.4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力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如果本公司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确认相应的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 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2.4.5金融负债分类、确认及计量 本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根据该金融工具合同安排的实质以及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确认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公司目前仅持有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2.4.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2.4.7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2.5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4年 5% 23.75% 电子设备 3年 5% 31.67% 办公设备 5年 5%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2.6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本公司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6.2.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6.2.8非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6.2.9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6.2.10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职工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 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6.2.11收入确认 6.2.11.1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相关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 6.2.11.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信托报酬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财务咨询顾问费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6.2.1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2.13所得税 6.2.13.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6.2.13.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6.2.14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可供出售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6.2.15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3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合并范围的确定 评估本公司是否作为投资者控制被投资企业时须考虑所有事实及情况。控制的定义包含以下三项要素:(a)拥有对被投资者的权力;(b)通过参与被投资者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及(c)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倘若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一项或多项要素发生了变化,则本公司需要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企业构成控制。 对于本公司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信托产品信托计划),本公司会评估其所持有结构化主体连同其管理人报酬所产生的可变回报的最大风险敞口是否足够重大以致表明本公司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本公司对于可变回报估算基于预期持有期间可变回报占结构化主体总收益的比例。若本公司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则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对于本公司以外各方持有的结构化主体份额,因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具有合约义务以现金回购其发售的份额,本公司将其确认为其他负债。 对于本公司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信托产品信托计划),本公司会评估其所持有结构化主体连同其管理人报酬所产生的可变回报的最大风险敞口是否足够重大以致表明本公司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本公司对于可变回报估算是基于预期持有期间可变回报占结构化主体总收益的比例而确定的。若本公司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则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由第三方发起的、纳入本公司合并的结构化主体的份额,均为本公司所持有。 金融资产的分类 管理层需要就金融资产的购入持有意图作出重大判断以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不同的分类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和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优先采用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没有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使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现金流贴现模型等。现金流贴现模型尽可能地只使用可观测数据,但是本公司仍需对诸如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这些相关因素假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准备的评估,判断是否有任何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迹象。发生减值损失的证据包括有可观察数据表明融资方的支付状况发生了不利的变化(例如,融资方不按规定还款),或出现了可能导致违约的国家或地方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等。个别方式评估的减值损失金额为该项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资产的减值损失时,本公司根据具有相似风险特征客观减值证据的资产发生损失时的历史经验作为测算该资产组合未来现金流的基础。本公司会定期审阅对未来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进行估计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估计减值损失和实际减值损失情况之间的差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政府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6.4 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 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 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对上述新颁布/修订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本财务报表的企业会计准则评估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修订了控制的定义,将“控制”定义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并对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增加了有关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增加了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修改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准则的采用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未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但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公允价值信息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对于上述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业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本财务报表的期初数或上年对比数,并重述了可比年度的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的影响列示如下: 本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 2013年12月31日 (重述前) (重述后)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货币资金 431,866,230.86 759,094.32 432,625,325.18 应收利息 7,702,310.66 9,569,319.16 17,271,629.8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93,500,000.00 (127,500,000.00) 166,000,000.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79,000,000.00 70,000,000.00 149,000,00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50,000,000.00 500,000,000.00 650,000,000.00 其他资产 99,803,868.52 (3,043,302.96) 96,760,565.56 其他负债 58,523,147.06 449,785,110.52 508,308,257.58 6.5 税项 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为25%。 其他税项 营业税按应税营业额的5%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额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的5%缴纳。 河道管理费按营业税额的1%缴纳。 6.6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7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情况。 6.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8.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8.1.1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8.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8.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8.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长期股权投资。 6.8.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 6.8.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8.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8.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8.2.1信托资产的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8.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8.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8.2.2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8.2.2.1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6.8.2.2.2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6.8.2.2.3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6.8.2.3本年度整体新增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8.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各类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将于公司网站不时披露。 6.8.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因受托人自身责任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导致所管理信托财产发生损失并致信托受益人利益受损的情况。 6.8.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银监会2007年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当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0%时,可不再提取。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对信托产品赔偿的事项。 6.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9.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9.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 6.9.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9.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年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9.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年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9.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9.3.3.1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年初汇总数、本年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9.3.3.2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6.9.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公司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及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10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0,472 万元,企业所得税费用5,271 万元,实现净利润15,201万元。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净利润作了如下处理: (1)按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20万元; (2)按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5%的信托赔偿准备760万元; (3)按风险资产余额提取1.5%的一般风险准备60万元; 上述各项提取之后,剩余部分12,861万元。 201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32,165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化。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董事变动情况: 原董事刘汉平先生于2014年7月10日经股东会批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由张宏先生于2014年7月10日经股东会批准担任董事职务。 原董事长余建平先生于2014年7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由张宏先生于2014年7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担任董事长职务。 监事变动情况: 原监事张宏先生于2014年7月10日经股东会批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由刘汉平先生于2014年7月10日经股东会批准担任监事职务。 原监事长张宏先生于2014年7月10日经监事会批准不再担任监事会长职务,由刘汉平先生于2014年7月10日经监事会批准担任监事长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原公司总裁赵文杰先生于2014年4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原公司副总裁李长忠先生于2014年4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原公司副总裁翟振明先生于2014年4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杨宇浩先生于2014年4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杨自理先生于2014年7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范华女士于2014年9月2日经董事会批准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高杰女士于2014年9月2日经董事会批准担任公司首席风控官职务。 赵一岩先生于2014年9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批复)。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无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方面无此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宜,公司信托方面就此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宜共计2笔,公司均作为原告,2笔诉讼事宜基本情况如下: ■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及信托方面均无本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宜。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或公开谴责。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上海银监局现场检查组于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对公司信托业务合规性及到期交付风险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发了现场检查意见。此次现场检查对公司制定的信托业务制度流程及相关风控措施予以肯定,在业务流程、内控管理及信托项目全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公司对监管意见高度重视并立即着手改进,在2014年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少数未能整改落实的,均已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公司审计稽核部已督促整改方案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将按季对整改工作的有效性进行客观评价。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整改计划,贯彻执行“制度优先”的管理原则,补充或修订了52项业务及管理制度,基本覆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同时,切实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业务评审和决策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加强业务准入、尽职调查与后续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控制和处置。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等披露事项。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上海银监局认定的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我公司未进行披露的重要信息。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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