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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修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献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76.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52.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色产品价格延续弱势震荡态势,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跌,一季度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8,681.50万元。 1.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15,472.70万元,较年初增长248.55%,主要是公司为了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进行了适当的资金储备。 2.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26,750.95万元,较年初增长57.42%,主要是子公司开展自营贸易增加的应收货款。 3. 预付账款:报告期末22,015.20万元,较年初增长93.82%,主要是公司本期按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的预付款项增加。 4.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16,250.50万元,较年初增长100.71%,主要是公司套期保值合约增加,相应增加了期货保证金。 5.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11,000万元,较年初增长120%,主要是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融资。 6.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1,821.70万元,较年初增长34.32%,主要是公司期末应交的增值税等应交税费的增加。 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2,135.36万元,较年初增长60.21%,主要是公司本期长期借款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 长期借款:报告期末1,320.51万元,较年初下降54.45%,主要是公司本期长期借款到期。 9. 营业外收入:本期1,414.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31%,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修运 日期 2015-04-27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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