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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7版)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2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1,375.2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具体说明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内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16:00时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国庆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情及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需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按有效到位资金统计),有利于推动企业持续稳健经营、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和项目投入流动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符合公司经营实情,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积极支持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2015年度为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额度的信用担保,为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5年度继续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1、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互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方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确保公司利益。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同意公司与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13、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可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内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消除保留意见和强调事项段提及的内容,积极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7日—201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15:00至2015年5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2日。截止2015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与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12、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杨学桐先生、尚福山先生、何力民女士、吴旭仕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2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上午9:30-11: 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3)在“委托般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l、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 cninfo. Com. 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潋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 com. 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浙

  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赵毅 杨凯

  联系电话:0575-87387532、87387320

  联系传真:0575-80708938

  邮 编:311800

  2、其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3、附件:《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万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14:00时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利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杨学桐先生、尚福山先生、何力民女士、吴旭仕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463,445.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55 %;利润总额-6,287.8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4.20%;净利润为-5,894.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5.8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4.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3.6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2,878,118.73元,扣减所得税-3,933,048.26元,净利润为-58,945,070.47元;净利润扣减少数股东损益-11,195,317.53元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749,752.94元;减2013年度派发现金股利15,201,900.00,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62,951,652.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6,041,977.54元,公司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3,090,324.60元。

  根据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2015年度生产资金需求,经董事会提议,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累计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随着募集资金项目陆续进入生产、试生产阶段,2015年产品产能逐步释放,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张。为推动企业持续稳健经营,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按有效到位资金统计),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进出口保理、融资租赁等品种。在实际授信审批过程中,在上述申请授信的总额度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授信事项。本次综合授信及授权的期限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各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公司同意2015年度为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额度的信用担保,为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由于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5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在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并期限已满,根据该所的执业资质、执业水准和在业内的地位和影响,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15年5月2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书》,即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大东南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含贰亿伍仟万元),大东南集团为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含叁亿元)。

  在与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书》约定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互保事项,公司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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