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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5-019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分派方案为:以2014年末的总股本333,006,066股为基数,以可供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49,950,909.90元。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3,006,0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5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权益分派实施后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后续将由9.19元调整为9.04元;“已授予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后续将由11.79元调整为11.64元。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不作调整。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 联 系 人:高勇 李克胜 咨询电话:0533-7576134 传 真:0533-7576134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三)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0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接到公司股东范岳英女士通知,因个人融资需要,范岳英女士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范岳英女士将其持有的5,45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期为2015年4月24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15年4月24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范岳英持有本公司股份27,5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7%;包括上述质押后累计质押5,450,000股股份,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9.7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南纸 公告编号:2015-038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继续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财务资助,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每笔借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占用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根据委托贷款的到期情况,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归还6000万元委托贷款财务资助资金。截止目前,福建投资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余额合计44000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决议已于2014年8月23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4-049)。 2015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5]CP70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已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额度自上述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人民币于2015年4月23日发行,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3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有关此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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