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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金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之下属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2014年1月26与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购买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1号楼1单元1-3层商业房产,面积22,070.59平方米,购买价275,882,375.00元,公司已于2014年1月31日支付完毕。由于目前项目尚未达到本公司要求的交付条件,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尚未完成验收交付,房屋产权暂未过户。 2、报告期内,公司核查账务发现下属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迁安购物广场存在财务人员侵占公司财产的案件,本次案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金额为3,490.11万元。其中2014年损失金额3,299.88万元,报告期损失金额190.23万元。公司成立专项小组全面负责该事项后续工作,同时立即进行全面内部资金风险的专项自查,未发现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存在重大财产损失的问题。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金明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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