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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震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 公司主要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 公司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前述本公司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发行人股东的利益。 2、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于所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增发的新股10,900万股,自持有之日起60个月不转让。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追溯调整后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化如下: (1)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执行新准则对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2014年1-3月)的影响:增加营业收入3,880,635.35元,增加营业支出1,000,886.20元,增加利润总额2,879,749.15元,增加净利润2,159,811.86元。 (2)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力 日期 2015-04-28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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