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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新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贤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童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表: 应收账款增长23.39%,主要为公司客运及旅游业务新增的应收票款; 预付账款增长20.86%,主要为公司预付宜都新客运站建设土地款项和汽车板块预付部分购车款项; 存货项目一季度减少4938万元,下降25.60%,主要为报告期商品车销售加快,商品车库存量的减少; 在建工程增长了63.29%,主要为公司港口改扩建、东站物流中心、恩施麟盛4S店及长江高速公司新型游轮建造等在建项目发生工程支出; 应付票据降低21.35%,主要是由于一季度汽车销售实现后应付票据归还。 合并利润表: 财务费用减少,是因为本期现金管理采用定期存款方式的比较多,体现为本期利息收入,在会计处理上冲减了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本期短期理财比去年同期多; 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为道路客运板块因“黄标车”处置,车辆报废损失的增加。 合并现金流量表: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为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并取得收益;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为长江高速客运轮公司处置闲置的趸船产生的现金流入;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为港口改扩建、东站物流中心等项目产生的成本及工程费用;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为本期短期借款的借入和偿还;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为支付短期融资券利息。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事项 (1)2015年 1月 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昌市国资委”)通知,宜昌市人民政府向宜昌市国资委下达了《关于宜昌市级国有投融资公司改革重组方案的批复》文件。根据批复文件,宜昌市将设立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以下简称“宜昌交旅集团”),作为宜昌市政府的直属企业,授权宜昌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将宜昌市国资委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由新设立的宜昌交旅集团持有。 详见2015年1月10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2015 年 3 月 18 日,宜昌交旅集团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壹拾亿元整。详见2015年3月24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公告》。 2、关于东站物流中心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4年12月22日,天元物流通过互联网参与了宜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拍,竞得编号为宜土网挂(2014)11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5年1月13日与该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宜土网挂[2014]114号),成交地块面积为 223119.48平方米(合 334.68 亩),成交价为人民币壹亿玖仟陆佰壹拾万元整(¥196,100,000.00 元)。详见2015年1月14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3、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事项 (1)2015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疆国信鸿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鸿基”)减持股份的通知,国信鸿基于201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 月 1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和集中交易形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6,421,260 股,减持后,国信鸿基持有本公司股份 6,479,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38%,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详见2015年1月16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截止2015年3月31日,国信鸿基已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减持。 4、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进展情况 (1)201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 1.2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详见2015年3月17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2015年3月20日,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5 年 03 月 28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期兑付。详见2015年3月20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5、关于公司游轮旅游新产品发布上市的事项 公司所属的“长江三峡 8 号”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执行宜昌至奉节的商业性首航,公司精心打造的游轮旅游新产品“交运*长江三峡”将同步面市。 详见2015年3月21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交运*长江三峡”游轮旅游新产品上市的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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