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12月26日公司股票开始停牌,2015年1月12日公司确认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发布了《深华新: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4月12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由于重组准备工作较多,2015年4月12日,停牌期满,公司的重组准备工作仍未完成,遂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5年4月21日发布了《深华新:停牌期满再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由于该事项目前仍具有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由于标的公司规模比较大、业务遍及全国各地,中介机构需要对标的公司客户进行走访,对存货进行盘点,所以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工作量非常大。截止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中介机构仍在抓紧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