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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4月2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百润股份"(股票代码:002568)、"翰宇药业"(股票代码:300199)、"首钢股份"(股票代码:000959)、"京新药业"(股票代码:002020)、"东晶电子"(股票代码:002199)、"禾盛新材"(股票代码:002290)、"佰利联"(股票代码:002601)、"华声股份"(股票代码:002670)、"华伍股份"(股票代码:300095)、"雷曼光电"(股票代码:300162)、"博雅生物"(股票代码:300294)、"空港股份"(股票代码:600463)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4月2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三一集团")《关于减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三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时间:2015 年4月27 日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减持190,766,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 5、权益变动情况:本次减持前,三一集团原持有公司股份3,827,795,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5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后,三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37,029,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52%,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5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股东陆晖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14年9月25日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561,798股(占公司总股本6.24%)公司股份已于2015年4月24日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陆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61,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本次解除质押后陆晖先生无质押股份。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因此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南洋股份;股票代码:002212)已于2015年4月27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4月28日(周二)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公司债(证券简称:13南洋债;证券代码:112179)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常交易。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旭东先生股票账户于2015年4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同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0股。陈旭东先生为本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上述股票买入和卖出时间间隔未达六个月,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盈利收入5800元归公司所有。经与陈旭东先生沟通,陈旭东先生已于2015年4月27日将相关款项交纳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股东,股票交易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5-02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清焕先生、董事会秘书赖爱梅女生、财务总监易亚男女士、独立董事王钢先生、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李竹青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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