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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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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传统包装行业形势依旧严峻,市场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提升,传统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利润单薄。在预见传统产品的艰难前景下。公司在过去的一年中继续积极响应国家“转型升级”号召,紧跟政策步伐,不断加大企业创新力度,引进高科技人才的同时利用与大专院校合作的研究院平台,加快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科技、新能源产业转变。

  在不断进行转型升级的同时,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暨募集配套资金方式收购游唐网络100%的股权,走实体经济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道路,坚持双主业齐头并进,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已在本年度已取得了重大进展。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786.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23.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57.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3%

  (1)2014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2014年,公司继续积极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其中“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一条生产线已于2014年3月正式投产,另一条生产线也于2014年11月进入试生产阶段;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公司现阶段正根据下游企业的认证反馈要求,进行针对性试产,目前已有部分企业认证、采购,但因考虑到锂电池产业特殊性,对稳定性、安全性要求较高,公司研究院尚在提升相应的工艺配方,以期生产出更高质量的产品; 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共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线从德国布鲁克纳引进,现已完成90%的设备安装工作。根据国内目前对光学膜的要求及相关企业光学膜设备普遍出现的问题,公司对相关设备关键部位配置作了相应调整,加配了设备并对部分的装备设计要求作了调整;另一条光学膜生产线从日本引进,目前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主要设备正在进行相关的进口报关工作,预计5月份抵达现场

  2)建立科研平台,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由于公司在国内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借鉴的经验较少,因此公司将充分利用大东南锂电池隔膜研究院的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利用与大专院校合作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提高公司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浙江绿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点制造新能源储能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锂电池隔膜、塑料薄膜等高端新能源新材料,该公司的成立有助于推荐公司转型升级的步伐。公司将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的创新平台,引进高端人才,有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尽快形成以自主创新为主、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相结合的良性循环发展的科技自主创新体系,进一步扩大和国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加大科研院所的技术开发合作力度,改进装备功能,提高效率、精度和自动化程度,降低能源消耗和材料消耗。

  3)实体经济与文化经济相结合,走双主业道路

  2015年企业采取多元化经营战略,坚持走实体经济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道路,积极推进收购游唐网络事项的进展,做好做大公司的双主业,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整合当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推动企业购销、生产、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与浙江逸乐城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诸暨逸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今年启动,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加快促进传统营销方式与电子商务整合配套的步伐,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4)优化企业的人才结构,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为优化企业的人才结构,公司不断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加大对技术工人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建立专业人才帮带机制,明确帮带目标,积极引领人才成长,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培养专业技能较强的综合型、经营型人才,完善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通过多渠道面向社会挖掘新能源和高科技类专业人才,为高、精、专人才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加强人才管理和劳动力资源储备管理,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提升专业拔尖人才薪酬水平。

  5)积极拓展主力客户,多方位、多形式拓展市场。

  加大对新客户、新市场的开发力度,积极拓展新产品市场的份额,与下游主力客户进行长期密集的沟通洽谈,以确保新产品的销量及收入稳步增长。如公司耐高温电容膜项目产品已通过行业标杆桂林电力电容器厂的检测,并已得到广东丰明电子等公司的认可。

  6)保证生产环境安全,继续响应节能减排政策。

  公司狠抓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大幅度降低了各类违规、违章操作行为的发生,安全生产指标均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报告期,公司积极响应政府节能减排政策,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社会形象。公司遵循已建立的环保管理制度,做好放心放射源工作单位创建工作,所有生产线配备监控装置,使放射源24小时处于监控状态。

  (2)2014年度工作不足之处

  1)公司转型升级以及游唐网络的收购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建立高素质高创新能力的专业团队、如何培养高效而富有凝聚力的管理团队将越来越受重视。

  2)公司将进入新业务领域,由此带来企业规模迅速扩张,企业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面临更高的要求。

  3)游唐网络的收购促使公司不断思考在新发展新趋势下,公司必须根据社会发展,不断调整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从而促进自身更好稳定、更加健康的发展。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飞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4月26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7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黄飞刚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24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2,072,2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897,598.84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0,969,896.84元;公司(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为1,509,105,314.78元。本公司拟按2014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1,207,229.80元,考虑到2013、2014两个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仍未能抵补2012年度亏损缺口,故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红,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89,762,667.04元,结转至下年度。另拟以公司最新股本853,800,04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人民币7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飞刚、鲁仲法、黄剑鹏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与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与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与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26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飞刚、鲁仲法、黄剑鹏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提供担保额度、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飞刚、鲁仲法、黄剑鹏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暨变更“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项目” 中第二条生产线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32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姜仲杨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为配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1)开户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账号:33200188000230309

  (2)开户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

  账号:3301040160002690710

  (3)开户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

  账号:19532701040004137

  以上三个专户仅用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游唐网络100%股权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3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仲杨先生,男,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工业学院本科学历。曾任上海交大慧谷软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鼎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尚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空中网)上海大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TO。2011年9月担任上海游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EO。姜仲杨先生与公司的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史武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暨变更 “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项目” 中第二条生产线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冯叶飞女士为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汪茂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汪茂伦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大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冯叶飞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后生效,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冯叶飞女士,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吉林大学化学院研究生学历,化工工程师。曾任上海亚申科技研发中心助理研究员,2011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塑包委专家委员会成员、公司检测与校准国家实验室质量负责人。冯叶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138,6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2,249,999.1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5,950,000.00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50,299,999.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5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0]1526号《验资报告》。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5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795,96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8,392,282.1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5,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2,137,796.00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61,254,486.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9月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1]2296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万吨新型功能性BOPET包装薄膜建设项目、年产1.2万吨生态型食品用复合膜技改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650,299,999.10元,以前年度已全部投入使用。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及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261,254,486.10元,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752,286,403.40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全部投入使用,2014年本公司无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各项目已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投入使用。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65.37万元,其中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7.52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47.85万元。

  (2)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①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4年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3,400.4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由2013年6月2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项补充流动资金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止2014年6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由2014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投入项目78,629.05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77.47万元,其中已投入使用503.6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173.8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本公司2007年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7年2月4日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3年5月13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完善。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存款账户为19-53010104001825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存款账户为1211024029245223173,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存款账户为11011069480401。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开户单位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户单位为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11024029245223173)因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2011年2月销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2.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存款账户为19-530101040020997,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存款账户为110006096652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存款账户为733101018210005269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存款账户为77818100140006。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户单位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开户单位为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由于原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2012年已变更为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注销了原在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1000609665206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7331010182100052695的募集资金专户,重新由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在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1011069480403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设立账号为7331010182100054959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入新设立的专用账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0年6月3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6月3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1年9月19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19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由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变更,本公司2011年9月19日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2012年6月7日,本公司与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2009年7月25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年产6万吨新型功能性BOPET包装薄膜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入81,000万元,新增年净利润5,311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设计能力的80%,即投产第一年预计实现净利润4,248.8万元。该项目2014年4月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实际投产8个月,项目发生亏损2,128.68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如下:(1)原制定投资计划时BOPET膜行情较好,产品售价约13500元/吨,后由于行业整体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加剧等原因,利润空间压缩严重,BOPET膜价格持续下滑,2014年平均售价仅为8200元/吨。

  [注2]根据2009年7月25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年产1.2 万吨生态型食品用(BOPP/PP)复合膜技改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入30,000 万元,新增年净利润1,145 万元,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设计能力的80%,即投产第一年预计实现净利润916万元。该项目2011年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14年该项目发生亏损523.95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如下:(1)产品单价持续走低,2009年预案制定时产品单价为25000元/吨,2012年平均单价为12150元/吨,2013年平均单价为11780元/吨,2014年平均单价为12059.43元/吨,累计下滑幅度51.76%;(2)由于产品价格低落接近成本,企业并未将产能全部释放,造成本年产销量较小。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共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线从德国布鲁克纳引进,现已完成90%的设备安装工作。延期原因:根据国内目前对光学膜的要求及相关企业光学膜设备普遍出现的问题,公司对相关设备关键部位配置作了相应调整,加配了设备并对部分的装备设计要求作了调整。该条线预计2015年10月31日试生产,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另一条光学膜生产线从日本引进,目前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主要设备正在进行相关的进口报关工作,预计5月份抵达现场,生产线预计2015年12月31日试生产,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注2]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及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效益。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延期原因:公司现阶段根据下游企业的认证反馈要求,进行针对性试产。目前已有部分企业认证、采购,但因考虑到锂电池产业特殊性,对稳定性、安全性要求较高,公司研究院尚在提升相应的工艺配方。预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注3]根据2011年5月16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建成后,新增年销售收入30,400万元,新增年净利润4,896万元,其中第一年产能达到80%,即预计第一年新增收入24,320万元,新增净利润3,916.8万元。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共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于2014年5月投产,本年该生产线投产后发生亏损110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如下:(1)产品单价持续走低,2011年预案制定时产品单价为34100元/吨,至2014年产品售价已降至22600元/吨,下滑幅度约34%;(2)由于产品价格不理想,投产后企业并未将产能全部释放,造成本年产销量较小。

  [注4] 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共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于2014年3月投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另一条生产线尚处于试生产阶段,延期原因:由于2.8um超薄膜工艺要求高,目前国内量产较少,市场相对空白,正在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工艺。预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或“本公司”、“公司”)预计2015年度向关联方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分别采购及销售产品,预计总金额4,800.00万元。

  2015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分别与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董事黄飞刚先生、鲁仲法先生、黄剑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

  ■

  2、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

  ■

  3、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

  ■

  4、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

  ■

  由于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预计的金额在4,800.00万元,在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公司名称: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生祥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

  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销售:农用膜、包装胶带、文具及家用胶带、不干胶、纸、瓦楞纸箱、白板纸、纸盒、绝缘材料(电容膜)、电子产品、五金建材(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7,562.2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212.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8,403.5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82.3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88.75%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大东南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二)公司名称: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中外合作企业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

  法定代表人:童培根

  注册资本:贰佰伍拾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纸箱、纸盒、纸袋及其它纸质包装制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0,029.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210.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0,336.7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411.9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85%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大东南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公司名称: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市璜山镇璜山村上市

  法定代表人:童培根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光转换共挤农用膜、锂电池隔膜;加工:纸箱、纸盒、纸袋、纸制其他包装容器;销售自产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9,464.0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633.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9,147.3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060.2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85%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大东南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四)公司名称: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新良

  注册资本:210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功能性农用膜及包装制品,销售自产产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5,651.7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46.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698.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1.0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66.67%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大东南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产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在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分别与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

  2、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戴立中、汪军民、朱锡坤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同意公司分别与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签订2015年《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充分论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2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资金管控,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拟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15年年度财务资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具体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借款额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款项。

  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控股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本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贴现利率与各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

  4、是否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5、关联关系

  大东南(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持有杭州高科25%的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香港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黄水寿、黄飞刚父子,公司与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故香港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6、审批程序

  2015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飞刚先生、鲁仲法先生、黄剑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高档多功能农膜及塑料制品,注册地址和生产办公地址均在杭州市临平工业区320国道南侧,该公司合法拥有该园区的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注册资本2,80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香港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上述子公司涉及的少数股东,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大东南(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 港元,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嘴金马伦道33号26楼,经营范围贸易及实业投资,股权构成: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大东南(香港)有限公司承诺其将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安全保证

  公司拟要求财务资助对象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反担保。

  (下转B2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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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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