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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克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克波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建芬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增发后的最新总股本358,603,951股为基数计算的。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克波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简称:模塑科技、代码:000700)自2015年4月14日下午1:00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 年4 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于2015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公司现确认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4 月28日开市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2015年5月2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5年5月27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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