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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子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季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期初下降31.48%主要是票据结算减少。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比期初下降68.60%主要是票据保证金利息收入减少。 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长42.49%主要是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 4、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比期初增长114.03%主要是票据结算增加。 5、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比期初下降80.87%主要是预售房款转收入。 6、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下降87.847%主要是支付计提工资奖金。 7、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比期初下降41.99%,主要是计提私募债利息支付。 8、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长326.17%,主要是往来款增加。 9、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债券比期初下降50.14%,主要私募债到期支付。 10、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下降100%,主要是归还昆仑信托资金。 11、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增长35.56%主要是融资租赁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72.62%、73.27%主要是商品房销售增加。 2、报告期,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393.20%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 3、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0.91%,主要是商品房开发增加营销费。 4、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3.48%,主要是票据贴现减少。 5、报告期,公司减值资产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57.01%主要是应收账款同比上升。 6、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9.4%,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中节能镇江分红款。 7、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0.59%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 8、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44.73%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9.98%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下降。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46.97%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参股公司分红款。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06.29%主要是报告期借款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5年2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15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6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母公司经发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5800万股募集资金88006万元已完成所有程序,经发总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4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新三板挂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若后续取得进展,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1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子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参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刊载于201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19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大成新能源84.21%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值为基础,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审计评估值,最终以挂牌成交价为准。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公司未知公司关联人是否会作为本次股权转让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的受让方,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转让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国资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受让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未签署转让协议及转让意向书。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大成新能源84.21%的股权。上述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大成新能源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89 号;注册资本为57,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谊;设立时间:2006年11月21日;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硅棒、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光伏系统工程、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安装;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安装;高低压变配电设备、非标准钢构件的制造、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机电仪表、建筑材料、装璜材料、机电设备、黑色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84.21%; 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5.79%。 财务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大成新能源资产总额为635,109,352.78元,负债总额为352,996,810.92元,净资产为282,112,541.86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2,643,636.31元,营业利润为-64,657,205.99元,净利润为-62,111,598.49元。(上述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5年3月31日,大成新能源资产总额为645,359,860.44 元,负债总额为373,490,820,.24元,净资产为271,869,040.20元, 201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789,415.47元,营业利润为-10,712,309.38元,净利润为-10,243,501.66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聘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上述股权进行专项审计评估,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审计评估值。本次交易方案尚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成交金额、支付方式、支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剥离长期亏损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现有业务的结构调整,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资产状况,不断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公司战略转型。由于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难以预测。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目前不确定交易对方,亦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因素及其他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国资部门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披露该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请投资者关注。 八、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20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港股份”)拟与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圌山旅文”)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下称“合资公司”), 主要负责整合镇江新区航空航天产业资源。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圌山旅文以现金出资7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上述出资金额主要用于合资公司筹建及补充流动资金,为合资公司未来资产整合提供资金保证。首期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合资公司的筹建。剩余注册资本金,将根据合资公司资产整合进程分期到位。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圌山旅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介绍 1、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镇江大港金港大道98号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82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对外投资;土石方工程施工;纪念品、工艺品销售;园林旅游项目经营管理;房屋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设备安装;水利工程投资及施工;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监理;花卉苗木种植与销售;绿地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镇江市圌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圌山旅文97.44%的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与圌山旅文均以现金出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扬子江路33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期限:50年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机场建设、机场管理、场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股东情况: ■ 3、标的公司未来目标定位 2008年5月,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11月份ARJ21-700的试飞成功,标志着我国航空制造产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而国家投巨资的大飞机项目总装厂设立在上海,将标志着长三角地区在飞机制造工业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战略位置。2013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对镇江提出了“在镇江重点发展高性能复合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产业。”、“选择镇江等条件适宜地区开展通用航空政策试点。”、“依托镇江通用航空基地,建设航空产业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等要求。为镇江新区航空航天产业定位提供了政策基础。 镇江新区航空航天产业园成立于2008年底,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南区6平方公里,主要发展航空航天新材料和零部件产业;北区4平方公里,配套有大路通用机场,主要发展大飞机部件组装、通用飞机制造总装以及通用航空关联服务业等。园区整体定位是打造具有领先优势的通用飞机整机、航空航天新材料、飞机内饰和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基地以及通航服务基地。 目前航空产业园已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成立合资公司是为了整合航天航空相关产业资源和大路机场相关资产,打造航天航空产业整合平台,吸纳国家科技扶持资金、引导资金、产业资本、民营资本,助力发展新区航天航空特色产业。 合资公司成立后,计划通过收购、投资等方式整合园区内资源。一是通过收购镇江大路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大路通用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镇江航空产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载体来整合镇江新区目前航空航天基础产业资源。并由合资公司对镇江新区航空产业项目和航空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投、融资管理和资产的经营管理。二是通过购买部分标准厂房和产学研平台载体,用于航空航天企业孵化、中试,完善延伸航空航天产业链。三是对通用机场二期投资以及在条件成熟后,收购菲舍尔航空部件(镇江)有限公司、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等部分股权。随着后期园区更多企业的入驻,合资公司还将投资发展前景好的创新型企业。 合资公司通过对外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推动产业升级,计划通过3—5年时间为航空产业良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达到自我平衡与稳健发展,未来合资公司将不断提升航空产业配套设施和创新项目的能力,把合资公司打造成国内知名的航空产业集团。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人认缴出资额 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大写:壹拾亿元整)。合资双方将根据合资公司筹建、运营等情况分三期出资。首期注册资本金主要用于合资公司的筹建;二期注册资本金主要用于合资公司整合航天航空相关产业资源,打造航天航空产业整合平台;剩余注册资本金主要用于合资公司对大路机场相关资产的整合。合资双方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向合资公司同时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首期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其中:圌山旅文出资额为350万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大港股份出资额为15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首期注册资本在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签章生效后15个工作日到位。二期注册资本金65500万元,其中:圌山旅文出资额为45850万元(大写:肆亿伍仟捌佰伍拾万元整),大港股份出资额为19650万元(大写:壹亿玖仟陆佰伍拾万元整),自合资公司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到位。剩余注册资本金34000万元,其中:圌山旅文出资额为23800万元(大写:贰亿叁仟捌佰万元整),大港股份出资额为10200万元(大写:壹亿零贰佰万元整)自合资公司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到位。 圌山旅文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大写:柒亿元整),出资方式为货币现金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70%。大港股份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整),出资方式为货币现金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 2、出资转让 (1)合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全体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合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甲乙双方组成,是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资公司决策机构,其职责由合资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董事会成员共三名,其中,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任期为3年,董事任期届满,如股东继续推荐,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合资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三名,由甲方和乙方各委派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合资公司设职工监事一名,由合资公司职工全体民主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经监事会人员选举产生。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财务总监一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在外兼职。 4、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合资公司出资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前期所发生的费用及各方造成的损失。如出现双方同时违约,则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并按照各方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后,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前期所发生的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协议各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影响履行程度及有关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出资双方协商决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 (3)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5、协议变更、解除、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合同各方协商并书面同意。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协议对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此时若合资公司未成立,违约方按照第十一条(一)承担因解除协议产生的损失;已经缴纳的出资应当返还出资人。若合资公司已成立,双方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协议各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若合资公司已经成立,则应依法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 6、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双方履行完内部程序并签章后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参股设立合资公司,是为了抓住新区整合航空航天产业的发展机遇,参与航空航天产业园的建设和管理,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积极寻求产业合作,实现公司高科技产业与航空航天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资金财务风险:合资公司资金主要依赖于股东出资,成立初期,股东出资金额较小,后期资产整合需要大量资金,后续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合资公司资产整合进程。 (2)资产整合风险:根据合资公司规划,未来将通过收购股权和购买资产等方式整合航空航天相关产业资产,能否顺利按预期实现资产整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整合不顺利,将影响合资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3)盈利能力风险:合资公司资产整合后,能否发挥航空航天相关产业的协同效应,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4)经营管理风险:合资公司实现资产整合后,可能面临经营管理、沟通融合、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挑战,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风险。 (5)行业政策风险:通用航空作为军民融合的重要突破口,在政策密集扶持下,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期。产业扶持政策和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将给合资公司带来行业政策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风险因素将使本次投资活动的实施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采取分期出资且合资公司尚处于筹备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21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1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土地竞拍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参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0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本数)通过方为有效。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5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5:00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7 2.投票简称:大港投票 3.投票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 4.在投票当日,“大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7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8)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9)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0)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李雪芳 王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另附: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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