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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正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令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4, 752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3.1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扩大制剂产品大销售规模,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1,581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10.3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理财产品6,000万元; 3.工程物资期末余额为5,675万元,比年初余额减少74.4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领用工程物资,将工程物资转入在建工程;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7,596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6.7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应付票据结算;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769万元,比年初余额减少32.52%,其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应付职工薪酬;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4,751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79.5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部分应交税费增加;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695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31.6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定向工具利息160万元,但尚未支付导致; 8.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8,000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8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长期借款18,000万元; 9.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85%,其主要原因是:收入较上年降低,相应税金下降;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1,137万,比上年同期增加49.0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 11.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204万元,比上期减少97.72%,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司北厂区搬迁,取得净收益8,300万元; 12.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5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386.4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商品在运输途中破损; 13.净利润本期金额为-3,050万元,比上期金额减少147.22%,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司北厂区搬迁,取得净收益8,300万元; 14.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761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73.32%,主要是本年收到返还出口退税; 15.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2,805万元,比上期金额减少55.55%,主要是公司本年收入减少,相应税费降低; 1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84万元,比上期金额增加100%,主要是公司本年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取得理财收益;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5,753万元,比上期增加90.95%,主要是公司搬迁加快进度,支付用于搬迁的款项增加; 18.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6,000万,较上年同期增加10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用于理财的资金6000万; 1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27,167万,较上年同期增加30.9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长期借款18,000万元; 2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991万元,比上期金额减少52.4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筹资保证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本预告期内主导产品维生素C及维生素C系列的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导致毛利有所减少。 2、预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土地变现事项。上年同期土地等资产移交增加公司同期利润8300多万元。 3、预告期内,公司细河厂区部分产品陆续投产,折旧费用和运营成本有所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议案和否决议案,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9: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4月26日15:00—2015年4月27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9:30—11:30,13:00—15:00 2.召开地点: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汲涌先生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林木西、姚海鑫、梁杰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202,195,3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9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1,251,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9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944,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8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43,679,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0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2,735,4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0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944,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89%。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5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65%;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49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59%;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49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二、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议案三、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五、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六、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15年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836,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35%;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83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41%;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7%。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九、关于公司确定2015 年融资总额度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十、 关于使用安全保障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十一、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9,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2%;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十二、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其中关联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汲涌、吴涛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45,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66%;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2%;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06,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69%;反对34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3%;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十三、关于核销公司资产损失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28,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4%;反对344,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6%;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58%;反对344,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6%;弃权52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候阳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公告编号2015-034)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解聘王远航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解聘王远航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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