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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由镭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耿言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本期筹资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期初所持票据背书转让及到期承兑所致。 (3)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减少,主要系转让黄石瑞视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本期已完成交割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材料采购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武汉天马土地竞拍保证金转土地款所致。 (6)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以票据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增加,主要系部分客户信用政策调整所致。 (8)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部分银行借款季度计息年度支付所致。 (9)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为补充流动资金借入的银行贷款增加。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留抵增值税增加,本期缴纳增值税减少,相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减少。 (2)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公司于2014年9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之后,武汉天马纳入合并范围,从2014年9月开始不确认对武汉天马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联营企业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处于筹建期亏损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3)汇兑损失减少,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4)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主要系重组后合并范围增加了武汉天马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重组后合并范围增加了武汉天马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重组后合并范围增加了武汉天马所致。 (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上期金额为收回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款,本期无此类事项所致。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系上期为处置房产收入,本期无此类事项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重组后合并范围增加武汉天马本期工程投建增加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为补充流动资金借入的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银行利息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 2001 年委托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国债暂未收回剩余的 6,000 万元资金(本金), 2003 年6 月 25 日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公司于 2005年 11 月 15 日收到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通知开始清算。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清算资金1,453.18万元,尚有4,546.82万元仍在进行债权清偿之中。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1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5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77号)。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201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3、重大担保情况 201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以其部分自有设备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5亿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 201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以其部分自有资产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8亿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11,184.80万元人民币,逾期担保额为零。其中,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7,069.77万元人民币;对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6,865.02万元人民币;对上海光通信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500.00万元人民币;对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750.00万元人民币;对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对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55,0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7,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7,500.00万元人民币,逾期担保额为零。 截至2015年3月31日,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11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武汉天马对公司累计担保余额115,000.00万元人民币,逾期担保额为零。 4、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2015年3月18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在武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合作的范围包括信贷、担保、咨询等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合作期限为3年。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2015年3月18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在武汉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自2015年至2016年期间,双方在各类金融产品上的合作融资总量为200亿元人民币,合作的范围包括重点项目建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境内外并购项目、金融产品合作。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前述两份合作协议中的融资额度。 5、上述重要事项概述 ■ 6、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索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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