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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81版)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24,087,528.80元,已扣除手续费30,499.8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011年12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11月9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中信银行长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变更的》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同意公司减少募集资金专户对的事项,原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1515014160000653”及“民生银行福州营业部1502014210007224”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募集专户“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591902935110888”。 2、公司的募集资金没有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均未进行质押。 3、上述银行已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按月及时对账。 4、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按规定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296,135,250.75元,201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10,595,816.99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1,587,361.19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0 万元归还中信银行福州分行1,400 万元、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1,000 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2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相关内容已于201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2、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2,700万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2012年5月公司支付首期出资款1,350万元,2013年5月公司支付剩余投资款1,35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3、2012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2014年2月,该项目与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并,合并后项目名称变更为 “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8,000万元,超募资金22,650万元。该项目2012年度使用超募资金2,183.42万元,2013年使用超募资金1,615.73万元,2014年使用超募资金19,059.59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2,858.74万元。其中2014年12月,超额使用募集资金208.74万元,并已于2015年1月16日归还,截止本报告日,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 4、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63.53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5、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14 年 8 月20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6、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6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2014年8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以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收益率3.8%/年,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8日该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内容已于201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变更内容 2014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制冰机项目”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合并为 “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同时,“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以下简称“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募投资金60,650万元,自有资金6,850万元)。“制冰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000万元,加上“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22,650万元,“压缩机(组)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65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3.52%。2014年9月,该项目已投产。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0,858.74万元。 (二)变更原因 (1)公司产业升级、持续发展的需要 压缩机技术是制冷领域及空调领域的核心技术,从世界制冷及空调领域的发展情况来看,掌握压缩机技术也就是占据了制冷及空调领域的制高点,有助于公司实现技术升级。同时这也是符合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鼓励节能环保、冷链物流行业发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发展思路。 (2)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压缩机是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的核心部件。公司目前研制的压缩机,技术较为先进,产品稳定性更强,更节能,用于公司现有制冰机系列产品中,能够进一步促使公司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产品性能的提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在国内外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市场中的行业地位。 (3)公司已具备进入压缩机领域的生产、技术和市场条件,急需形成生产规模 公司与瑞典SRM公司技术合作开发的适用于天然工质及各种环保制冷剂的新型螺杆制冷压缩机组研发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出部分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并形成样机,产品性能测试已完成,急需进行生产试制。2013年11月,公司购买了意大利莱富康压缩机技术等相关资产,莱富康压缩机主要产品为半封闭式螺杆压缩机和活塞压缩机,产品型号丰富,是世界知名的压缩机品牌,市场较为成熟,急需投入生产。 通过“制冰机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 压缩机(组)项目”,公司可以快速完成现代化压缩机生产基地的建设,形成压缩机的规模生产能力,进而取得市场优势。 (4)压缩机与制冰设备在设计、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共性 压缩机产品是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的上游产品,在生产组织上、工艺流程上与目前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产品的生产具有共性。同时,公司于2012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部分实施计划的议案》,对“制冰机项目”的设备进行了更新调整。更新调整后采用的新型号设备为机械装备制造的通用设备,其适用性较强,添加部分专用设备和工装模具后即可使用于压缩机生产。 在人力、资金和场地等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公司只能优先选择更符合发行人和股东长远利益的压缩机产品进行发展,其应用领域更为广泛,市场潜力更大,更有利于实现企业规模化生产,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长乐工业用地紧张,整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及时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原计划在长乐市文武砂镇申请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但由于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土地征用、拆迁所需时间较长,审批手续较为复杂,一直未能获取该地块的审批文件。同时,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地点福州长乐市,经济发达,工业用地紧张,因此导致“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一直未能投产,进度严重滞后。本次变更后,“压缩机(组)项目”可以利用公司现有里仁工业区厂区顺利实施。 (三)变更程序及相关披露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经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相关披露详见2014年2月15日、2014年3月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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