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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潮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瑞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金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增长77.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付部份设备款项及购买材料预付款有所增加。 2、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增长71.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进口货物增多,支付海关税费有所增加,其中部分至期末尚未清结;同时,本期售后服务人员出差国外办理业务暂借款也有所增加。 3、在建工程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增长29.70%,主要原因是印度子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扩大厂房规模且相应工程至期末尚未完工。 4、应付票据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增长194.82%,主要原因是公司采用多种结算方式,报告期内开具的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有所增加。 5、应付帐款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下降59.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情况支付供应商货款有较大幅度增加。 6、应付股利期初金额为617,400.00元,期末金额为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按规定支付股权激励对象本期解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以前年度的现金股利。 7、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较年初金额增长42.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往来款项至期末尚未清结。 8、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60.81%,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部分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因此有所减少;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获得部分现金折扣。 9、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9130.46%,主要是报告期内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及保本型理财产品而获得收益。 10、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4.36%,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理部份资产损失有所增加。 11、本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3.62%,主要是报告期内人民币兑印度卢比等货币汇率的变动幅度同比较小。 12、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436.0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情况以现金支付供应商货款有较大幅度增加。 13、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63.64%,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投入款项有所增加。 14、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25.4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部分银行借款。 15、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11.27%,主要是报告期内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综合影响的结果。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第三期解锁数量为44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8%。3、《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8,9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Northeast Tire Molds,Inc.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Northeast Tire Molds,Inc.拟向中国境外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35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为该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5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修订稿、《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0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Northeast Tire Molds,Inc.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开立融资性保函的公告(2015-004)》。 (二)2015年1月6日和2015年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拟与明兴创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兴创富”)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以现金方式受让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理盛”)9600万元出资额、1000万元出资额。鉴于吴潮忠先生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15-005)。 董事会积极执行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督促管理层及相关方按计划执行项目的相关运作。后经明兴创富和吴潮忠先生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明兴创富不再向吴潮忠先生转让其所持的上海理盛5%的股份,吴潮忠先生退出本次交易,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按照原计划继续投资上海理盛,持股比例48%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巨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15-027)。 (三)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黄晓鸿先生、许玲玲女士均因个人工作原因分别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黄晓鸿先生和许玲玲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分别担任财务部职员和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201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陈燕亮先生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同第五届监事会。 (四) 201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Greatoo Molds India Private Limited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Greatoo Molds India Private Limited拟向ING Vysya Bank Limited申请4.5亿印度卢比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Greatoo Molds India Private Limited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14)》 (五)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粤科高字[2015]30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440007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2015-025)》。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巨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潮忠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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