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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2.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受市场经营环境变化及政策调整的影响,公司经营面临着较多不确定因素。在“面向市场,背靠央视”的总体战略下,公司积极应对经营形势的变化,努力克服不利局面,力争稳定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56,038,254.9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05%;实现营业利润 64,576,951.1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04,065.8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19%。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1、由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政策改革,对科教频道广告资源实行区域代理制,2014年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由独家代理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广告资源改为区域总代理,广告业务利润空间压缩,营业利润减少。此外,公司代理的兵团卫视频道广告业务合同结束,代理广告业务收入有所下降;2、根据市场变化,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影视剧业务主动调整投资规模,影视剧业务收入有所下降;3、公司节目制作和技术服务业务受中央电视台业务政策调整的影响,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有下滑。上述综合因素致使公司本期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影视剧业务继续坚持精品战略、特色战略,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注重弘扬主流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注重创作生产体现国剧风范,传播民族精神的优秀作品,进一步强化影视业务的品牌地位,努力争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均衡发展。公司出品的电视剧《赵氏孤儿案》荣获今年第27届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并在今年“第二届中国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年度表彰盛典”上摘得了包括年度最佳电视剧、最佳电视剧导演、年度最佳男主角、年度最佳男配角等在内的十项大奖。《马向阳下乡记》以清新幽默浓郁的生活气息,直面农村深层次问题,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晚间黄金时段首播以来,收视一路攀升,持续保持全国收视排名第一,最高单集收视率达2.12%,收视份额达6.38%,播出期间该剧的网络播放量也位居全国排行榜首位并入选新闻出版广电总局7-10月“中国梦”推荐播出剧目名单。报告期内,影视业务收入359,606,028.8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22%,主要是公司影视剧业务根据市场变化,主动控制风险,及时调整了影视剧业务经营策略,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布局,适时调整投资进度并严格控制影视剧投资成本,在立项方面更加谨慎,公司影视剧销售收入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电视剧《绝爱》、《马向阳下乡记》的首播发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收视成绩。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已完成首轮播出剧的后续销售工作。纪录片与电视节目、电视栏目制作方面,继续保持与中央电视台各频道的合作,稳步落实已签约项目。纪录片《茶叶之路》作为开年大戏在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后,反响热烈;公司与科教频道联合拍摄的纪录片《东盟十国》已按计划完成外拍,进入后期剪辑。同时,公司继续不断加大库存剧的销售力度,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平台媒介的需求分类销售。影视技术服务及设备租赁业务方面,公司持续加强与央视的良好协作,大力推进影视剧全流程制作业务,达芬奇调色制作与影视剧后期制作业务开展顺利并积极探索4K制作新领域,同时不断加大台外相关业务的开发力度。但是,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中央电视台各频道包装、栏目及节目制作的服务周期与结算周期有所延长,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的影视技术服务收入及设备租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旅游业务收入177,983,254.14元(其中无锡旅游业务收入为155,090,107.47元,南海旅游业务收入为22,893,146.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2 %。2014年,面对旅游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区域团队客流总量整体持续下滑、客源市场竞争白热化的局面,无锡、南海两个分公司针对旅游市场环境的变化,积极调整营销思路和策略,采取稳定团队、发掘散客的措施,针对客源市场结构的不同特点,实施不同的票务营销策略,并紧抓 “五一”、“十一”等传统节假日时机,借助网络、微博、微信加大营销力度,开展多样化营销推广,有效弥补团队市场下降的份额,努力化解经营压力;同时,继续坚持“文化统领旅游”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影视文化”为核心的特色旅游,加快实施软硬件建设,升级改造基础设施,创新景区文化节目,提升演出节目的历史文化内涵,创造高品质的旅游环境和旅游产品,打造更有文化韵味的特色内容,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全力保持经营平稳发展,继续保持旅游业务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尽管广告业务面临严峻的形势,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仍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在做好现有广告资源的同时,积极争取新的业务资源,开拓新的发展途径,全力拓展经营业务。开发推广了包括平面杂志、数字终端、户外媒体、精彩赛事等各类媒体广告资源,积极探索户外频道经营业务,努力增加利润,减少业绩下滑。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广告业务区域代理制改革后,公司广告业务的经营方式和营销模式发生较大变化,广告业务利润空间受到压缩,营业利润减少;并且由于各区域代理公司销售情况欠佳,导致公司广告业务收入下降较大。此外,公司代理的兵团卫视频道广告业务合同结束,广告代理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受上述因素影响,广告业务收入217,589,917.3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73%。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4年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新增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详见财务报表第十一节、五、3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中央电视台转发的国家审计署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的审计整改相关要求,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减少2012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48,603,773.77元。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临2014-16”公告。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详见财务报表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5-01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2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赵刚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共实现净利润35,756,249.48元(母公司数据,下同),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575,624.95元和5%任意盈余公积金1,787,812.47元后,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87,716,911.76元,再扣除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分配的2013年度现金红利20,548,163.9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7,561,559.83元。 公司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331,4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共计分配15,908,25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1,653,303.8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五、《关于计提201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公司2014年度共提取坏账准备12,327,364.96元(其中应收账款提取3,896,425.33元,其他应收款提取8,430,939.63元),各项坏账准备的计提都遵循了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订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中视传媒2015年度报告审计单位,支付其2015年度报酬58万元(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用,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年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八、《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九、《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14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15年度继续与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代理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 2015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63,500万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7,900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广告代理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土地使用权承租、房屋租赁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详细内容见我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必须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3名,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共计6亿元的信贷额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一、《关于201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通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五、《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会议同时通报了《关于2014年度处置资产的报告》、《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4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5-02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2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浩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议案的审核意见》;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关于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五、《关于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六、《公司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六位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赵刚、副董事长王焰、董事陆海亮、王钧、李颖、石育林)2014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2014年度,监事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列席了相关董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监督,认为: 1、201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进一步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忠于职守,未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规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3、201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及管理较规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2014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 5、2014年度,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的交易行为。 6、关联交易中,公司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杜绝内幕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交易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履行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能执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7、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涵盖公司所有重大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5-0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原《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上述议案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2015-05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融资融券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未来广告有限公司、北京荧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参加会议办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 2014年5月21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股东应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联 系 人:贺芳 六、 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2015-06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执行日期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具体准则,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四项具体准则。财政部要求上述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基本准则和八项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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