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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世界经济严竣复杂,处在一个变革时期,国内经济在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中前行,同时融合互联网、智能化、高端制造,培育新经济、新引擎。面对新形势,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目标,努力克服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市场波动等不利因素,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发展动力;推进人才智力战略,人才资源进一步激活。同时,强化管理,坚持稳中求进,推进挖潜增效,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取得了长足发展。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547.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3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49%。 1、新品开发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高端发展战略;坚持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深入推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创新引领技术质量完善提升,紧抓高性能膜发展机遇、领域延伸;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优势产品,加快提升科技支撑力,增强可持续增长动力,全年开发新品15个,通过省、市级新产品及科技成果鉴定5项,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2项,荣获市级科技进步奖3项,对企业支撑力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同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14年,授权专利8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7件,申报专利5件;“双星SHUANGXING”商标被评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2、市场拓展能力不断增强。 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创新价值营销理念,加速推进销售总量突破;差异化重点新品加快步伐,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准确把握市场走势,围绕新品增量开拓多元化市场,加快推广力度,新客户不断增加及市场不断扩大;常规产品实现规模化,高性能产品营销取得突破性发展,积极拓展国外市场。热缩膜质量稳定,销售快还增长,电子信息膜销售增加,高清窗膜开发成功销售增量,实现一线一品;太阳能背材基膜通过客户评价并形成销售,光学膜系列产品客户评价及市场快速拓展销售将逐步增量。 3、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水平有序提升。 全面贯彻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围绕新品增量效益提升,积极强化质量管理,深入开展技术质量攻关,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抓好原辅材料的进厂质量检验,做好生产全过程质量管控,全面围绕“精、细、实”深入实施,并进一步加强卓越绩效推进工作,力争质量攻关和产品质量水平取得更大突破。 4、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成功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5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4年6月18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号,核准了双星新材非公开发行。2014年7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939,377.0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35,790,494.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1,232,148,883.08元,全部记入资本公积。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一亿平米光学膜项目,该项目进展良好,正在有序建设中。 5、重视员工队伍建设。报告期,深入推进人才工程,搭建人才集聚平台,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充分挖掘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整体素质提升,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人才专业技能学习培训、内培外训,不断拓展人才上升通道,全方挖掘人才潜能,培养员工主人翁精神。另外,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6、内部管理工作不断深化。 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实现以信息技术推动企业经营价值最大化。搭建网上采购平台,开展原辅料采购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取得实效,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定,全年生产经营运行持续稳定,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双星SHUANGXING”商标被评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是按照财政部自2006年02月15日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0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自2006年02月15日起发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投资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和2014年已披露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00,384,837.6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38,483.7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85,137,174.0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65,083,527.91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51,790,4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16,553,714.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以公司总股本551,790,4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65,537,1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17,327,642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26,547.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71%;营业成本为206,127.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03%。2014年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90.99%,比上年同期减少了0.3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21元,每股净资产9.0556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5年工作目标及战略措施既定目标,全年财务预算如下: 1、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 2、预计实现净利润:较去年有所增长。 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深入实施项目建设推动,坚定不移推进创新引领、加强软实力建设,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绿色发展。 3、2015年公司预计科技研发费用投入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的盈利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的议案及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00,384,837.6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38,483.7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85,137,174.0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65,083,527.91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51,790,4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16,553,714.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以公司总股本551,790,4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65,537,1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17,327,642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26,547.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71%;营业成本为206,127.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03%。2014年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90.99%,比上年同期减少了0.3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21元,每股净资产9.0556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5年工作目标及战略措施既定目标,全年财务预算如下: 1、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 2、预计实现净利润:较去年有所增长。 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深入实施项目建设推动,坚定不移推进创新引领、加强软实力建设,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绿色发展。 3、2015年公司预计科技研发费用投入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的盈利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0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就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1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7、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公司独立董事廖家河先生、陈强先生、吕忆农先生将分别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须在2015年5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邮政编码: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 真:0527-84253042 联系人:吴迪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1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培服先生、独立董事陈强先生、财务总监周海燕女士、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和保荐代表人葛欣女士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6日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募集资金年度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0年8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00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元(CNY 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 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153,390,342.00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6,609,658.00元,其中超募资金2,044,979,658.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393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5,790,4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1 元。截止2014 年7月28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93.14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32,060,61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939,377.0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本所验证,并于2014 年7 月28日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第46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三)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使用情况及2014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使用情况及2014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14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759,955.57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52,256,266.18元;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015,841.5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9,015,841.50元。 2、2014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1,426.5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累计24,178.86元;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8,370.1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累计8,370.10元。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3、2014年度,对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支出62,810,137.72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支出累计2,700,784,554.44元;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477,038,489.54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累计477,038,489.54元。 其中: (1) 首次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投入自筹资金315,102,774.2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4114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通过保荐人确认,公司于2011年6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11年度支付资金346,817,268.54元,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未支付募集资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资金661,920,042.77元。 (2)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首次发行超募资金建设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募投项目和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246,642,000.00元,2011年度支付资金750,510,266.28元,2012年度支付资金894,433,220.08元,2013年度支付资金331,110,887.59元,2014年度支付资金62,810,137.7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资金2,038,864,511.67元。 (3) 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投入自筹资金140,652,078.81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4)第4615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以及通过保荐人确认,公司于2014年9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14年度支付资金477,038,489.54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资金477,038,489.54元。 4、经公司2014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预计使用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9个月,从2014年3月26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720.00万元。截止至2014年12月23日,本公司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首发中国工商银行’8858’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048.97元,其中有21,364.95元非募集资金,系收到宿迁市财政审计局政策补助金。 注*2首发中国工商银行’8888’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315,188.76元,其中有1,978,635.05元非募集资金,系收到宿迁市财政审计局政策补助资金。 注*3 中国工商银行’1715’账户为定期存款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 注*4定增中国工商银行’8808’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4,488,238.62元,其中有960,616.20元系定增发行费用余款,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该发行费用,尚未做置换。该账户于7月28日资金划出5亿元摘要为结构性存款,于7月31日资金划入5亿元。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注*5定增中国建设银行’59668888’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于2014年7月和9月分别将9705万美元和2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后存为3个月期的定期存款,2014年11月,前述美元定期存款到期后,双星新材将该笔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9803万美元存为半年期的定期存款。直到2014年11月12日和2014年11月19日,双星新材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对外披露上述事项。 注*6定增中国建设银行’49998888’账户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户余额为美元130,349,357.46元,根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固定汇率存款协议中约定,该美元定期存款已锁定到期汇率,折合人民币为799,999,999.95元。 注*7中国工商银行’0245’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38,071,638.15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余额为6,122,999.97元。 (二)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如下: 2011年6月1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6月1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10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2011年6月10日签订的监管协议即时失效。 2013年10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2011年6月10日签订的监管协议即时失效。 2014年7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2014年7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二)本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 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双星新材于2014年7月和9月分别将9705万美元和2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后存为3个月期的定期存款,2014年11月,前述美元定期存款到期后,双星新材将该笔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9803万美元存为半年期的定期存款。直到2014年11月12日和2014年11月19日,双星新材才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对外披露上述事项。公司未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1.2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第一条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双星新材于2014年7月28日将5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转出,摘要为结构性存款,于7月31日资金划入5亿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影响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及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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