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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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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27TitlePh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自2015年4月3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东数”变更为“华东数控”;证券代码仍为“002248”;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2、公司股票交易因处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期间,继续停牌,待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4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2014年度,面对机床行业形势的严峻考验,公司紧紧围绕“扭亏为盈”的年度工作目标,积极部署,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运行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1)加强市场开拓,创新开发模式

  引入PK机制提高业务骨干的开拓市场及客户的积极性,全力开发新客户,抢抓市场机遇,拓宽收入渠道。在客户开发过程中,不断丰富营销渠道,加深与原有客户合作深度,利用客户资源引荐开发新客户,创新了市场开拓的模式,实现了利益的共赢。通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549.97万元,较同期增长了2.89%,既提升了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又带动、锻炼了一支高素高效的业务团队,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严格成本管控,多维度降本增效

  公司以增加效益为目标,以管理为手段,从多个维度降低成本消耗。一是通过库存机床改型、配置更改等方式,节省资金占用、缩短交货期、减少库存。二是继续深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对成本费用消耗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降低成本的目的;三是加强采购管理,以直接与供应商合作为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同时有计划地开发替代供应商,降低对主要供应商的依赖,降低采购成本;四是改变思维方式,通过自主维修、部门协作,降低外包费用;五是优化提升产品设计,采取模块化设计方式,提高生产组织效率,提升原材料及设备的利用率,从而降低材料耗费;

  (3)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

  公司2014年3月完成向大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3.04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大大降低了公司资金成本。

  (4)处置子公司股权,获取收益

  公司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在多方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威海华控电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转让价格8,406.04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汤世贤以28,021.96万元的价格受让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66.32%的股权。

  以上两项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及信息披露以及资产评估程序,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股权处置收益约1.3亿元,为公司扭亏为盈关键因素。

  三、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37号)。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4年12月,你公司完成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之一汤世贤,转让价格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金额为28,021.96万元;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威海华控电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简称“威海国资运营”),转让价格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金额为8,406.04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你公司收到汤世贤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5,000万元,尚余13,021.96万元未收回;收到威海国资运营4,300万元,尚余4,106.04万元未收回。你公司将上述两项资产转让收益约13,569万元记入2014年业绩。请你公司说明:1、上述两项股权转让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专项意见;2、尚未收到的转让款项的收回计划。

  回复:

  1、上述两项股权转让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交易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2014年12月10日,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装)股权转让和威海华控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电工)股权转让已经华东数控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也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股权转让交易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从法律上保障了所有权有关风险和报酬的转移。2014年12月17日,华东重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2014年12月28日,华控电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股权购买方已经对华东重装和华控电工实施了实质性控制。

  (3)购买方已支付了50%以上的购买价款,并且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与股权转让有关的收益已经大部分流入华东数控,剩余部分款项也已经明确具体支付时间,华东数控取得了收取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上述两项股权转让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

  公司在转让股权时,聘请了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华东重装、华控电工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361号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379号评估报告,股权交易价格参考评估价格,由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因此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3、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的专项意见

  会计师专项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两宗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是公允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尚未收到转让款项的收回计划

  (1)根据公司与汤世贤签订的《关于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除首付款1.5亿元外,汤世贤尚欠款13,021.96万元,计划分两次收回:2015年6月30日前收回8,0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前收回全部余款。预计可以按计划进度收回所有欠款。

  (2)根据公司与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威海华控电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华控电工股权余款4,106.04万元,应于2015年3月5日前收回。因其资金审批流程复杂、时间较长,未能按约定支付余款。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股东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威海市政府工作部门,具有企业信用度高、公信力强的特点,不能偿还欠款的风险小。预计该笔款项在2015年底前全部收回。

  (二)你公司2014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0,945.24万元,在建工程金额为18,733.74万元,合计占总资产比例46.43%,请说明你公司对主要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固定资产9号厂房、2号及3号宿舍楼等多处房产自2012年至今未能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重型机床加工项目、自制设备项目在建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预计转固时间、是否存在未能按期转固的资产,如有,请说明原因。

  回复:

  1、请说明你公司对主要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管理层组织人员对报告期末的全部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减值测试。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中房屋建筑物主要是公司上市以来新建厂房,没有损坏现象,不存在减值迹象;对报告期末所有机械设备、在建设备,专门聘请了具有上市公司评估资质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天华评估)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资评财报字【2015】第3011号、第3012号、第3013号、第3014号评估报告,公司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管理层认为对报告期末的主要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测试全面、适用程序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充分。

  中天华评估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评估机构对本次机器设备及在建设备安装工程评估主要采用被评估资产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2、至今未能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上述7项房产办理产权证书不存在实际性障碍,产权权属无纠纷。

  3、在建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预计转固时间、是否存在未能按期转固的资产,如有,请说明原因。

  项目的进展情况、预计转固时间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项目中不存在未按期转固的资产情况。

  (三)请详细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情况,结合相关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及宏观市场环境等因素,详细说明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足,并解释库存商品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17万元和其他转出存货跌价准备1,106万元的原因。

  回复:

  1、存货的主要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管理层组织人员对报告期末的全部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专门聘请了中天华评估对全部存货进行了评估,并参照评估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管理层认为对报告期末存货减值测试全面、适用程序合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参照评估结果计提准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评估机构对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评估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

  3、库存商品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17万元原因

  库存商品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17万元,系根据中天华评估对下列资产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评估结果确认。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1-3落地镗铣床均系2010年试制的首台套新产品,因质量问题一直未实现对外销售;序号4龙门磨床系2009年6月因诉讼退回产品;序号5龙门磨床系2010年3月因质量问题退回产品。公司对上述机床产品进行外观质量、装配、加工工艺、定位精度、回转速度、快速移动等技术指标进行全面检测,并提出整措施,落实整修计划,2013年末因存在质量问题评估值较低,并按评估结果计提跌价准备。经过2014年度全方位整修,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出厂标准并完工入库,存货跌价因素已消失,经评估确认,转回了2013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序号6-10产品2013年末无销售订单,根据同类产品评估价值计提跌价准备,2014年已签订单,根据订单销价确定评估价值。

  4、其他转出存货跌价准备1,106万元明细及原因

  2014年度其他转出存货跌价准备1,106万元,系2013年末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在2014年度实现销售,转出存货跌价准备1,10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四)详细说明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及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计提标准及相关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计提坏账准备标准和相关会计政策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

  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因销售产品进行设备按揭贷款,为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在威海交行和威海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4年5月因柳州正菱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被银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公司向银行代偿761.48万元,并将此笔款项列入应收账款核算。公司起诉柳州正菱还款并查封了柳州正菱两宗土地。2014年9月,威海市中级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公司已申请法院执行,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收到代偿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其他个别金额不重大但单独全额计提坏账金额为33.43万元,主要为公司离职人员无法收回的差旅费借款。

  综上,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能够严格遵守现行计提标准和相关会计政策,无更改会计政策行为,并能对收回风险较大的应收款进行分析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管理层认为2014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充分。

  (五)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项下显示,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为1,792.96万元。请你公司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具体依据以及合理性。对此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根据公司2013年3月1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4年3月4日该非公开发行股份在深交所上市,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了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高金)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将机床产业的相关股权/资产以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出售给公司,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目前大连高金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有意愿如期完成承诺事项。公司管理层认为大连高金履行前述承诺将机床产业的相关股权/资产出售给公司,可以实现公司盈利,在未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对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大连高金拟装入资产的2012年度、2013年度审计报告和2014年度审阅报告,其盈利情况良好。公司在未来能够实现盈利。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合理的,会计处理是正确的。

  会计师意见:“我们认为,华东数控未来具备盈利能力,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合理的,会计处理是正确的。”

  《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你公司“递延收益-政府补助”项目显示,新增2013年战略产业发展资金金额1,920万元;此外,在“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项目显示,确认企业技术创新资金1,486.69万。请说明上述两笔政府补贴款的补助来源、收到的时间、项目内容等,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此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请说明上述两笔政府补贴款的补助来源、收到的时间、项目内容等,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根据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于2014年1月17日下发《关于下达国家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威经技区财建指(2014)2号),于2014年1月20日,华东数控收到专项资金1,120万元,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简称华东重工)收到专项资金800万元。由于上述专项资金用于风电部件数字化加工车间且该项目尚在建设当中,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政府补助当中。该专项资金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01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75,061.79万元),故未披露。

  (2)2010年11月19日,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威经技区财征字【2010】78号),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华东重工于当年收到专项资金1,486.68万元,由于文件未指定使用的具体项目和范围,无法判断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因此收到当年计入递延收益。该专项资金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9,428.98万元),故未披露。

  2、说明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此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报告期公司“递延收益-政府补助”项目新增1,920万元,为公司及子公司华东重工收到的国家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政府补助当中。

  公司认为,该项资金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2)在“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项目显示,确认企业技术创新资金1,486.69万,系2014年12月20日,经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复同意,华东重工将2010年收到用于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1,486.68万元,用作新产品研发支出及贷款贴息,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此华东重工将该笔专项资金计入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

  公司认为,该项资金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华东重工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会计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东重工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你公司在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2014年度经营目标为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而根据2014年度审计结果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3.45亿元。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未达到计划目标的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其差异原因。

  回复:

  1、报告期内由于行业持续不景气,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2014年1~12月份机床工具行业部分重点联系企业统计月报资料分析》表明,国内重点生产金属切削机床企业226家,2014年度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同比下降1.7%,产值同比下降3.8%,新增订单同比下降3.5%,在手订单同比下降1.5%;2014年产品销售收入(行业平均水平)实现同比下降6.6%。机床工具行业未有根本性好转。

  公司在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2014年度经营目标为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公司主要股东大连高金科技的关联企业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计划利用其销售渠道,销售公司产品预计金额2亿元(详见2014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但受国内外机床持续低迷影响,该项关联交易销售计划未能实现。

  2、受行业整体不景气影响,公司产品产量和销量连年下滑。具体如下表:

  ■

  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未完成年初制定销售4亿元,主要是由于普通机床产品销量下降影响,报告期内,普通机床产品销量同比减少626台,影响销售收入同比减少1,966.93万元,下降19.07%。

  (八)你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已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已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3月19日修订)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如没有请补充披露。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对相关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公司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3月19日修订)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2015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九)你公司自2012年10月份起对威海华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装”)提供额度为20,000万元的5年期连带责任担保,而报告期末你公司已将华东重装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之一汤世贤;请你公司说明: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是否存在为其担保的其他情况以及相关担保的后续处理措施。

  回复:

  公司为华东重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5年,已经公司2012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6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该项担保于2012年10月12日发生10,000万元,期限3年,截至目前余额为9,500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华东重装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行为。

  华东重装实际控制人汤世贤,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已经承诺于2015年6月30日前解除该项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6日发布《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该项担保的解除不存在变更情况。

  (十)你公司报告期末存在短期借款-抵押借款余额9,500万元,长期借款-抵押借款余额为2,003.50万元,请披露其对应的抵押物情况。

  回复:

  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抵押物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90,945.24万元,其中13,804.22万元的房屋所有权用于抵押;无形资产净值17,483.20万元,其中16,274.41万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

  (十一)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汤世贤、李壮、高鹤鸣、刘传金在报告期内合计减持了18,192,666股;此外,高鹤鸣、刘传金均辞去了其副总经理的职位,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请说明目前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是否发生了变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原因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

  回复: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未发生变化。汤世贤、李壮、高鹤鸣、刘传金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577,998股,比例17.7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原副总经理高鹤鸣、刘传金均因个人原因辞职,且办理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没有影响。

  (十二)你公司因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2014年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0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4JNA2017),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8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03万元。

  上述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同时,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及13.3.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核查,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1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0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4JNA2017)。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8,216.9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549.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03万元。

  上述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同时,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及13.3.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核查,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1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申请事项的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的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自2015年4月3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东数”变更为“华东数控”;证券代码仍为“002248”;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公司股票交易因处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期间,继续停牌,待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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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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