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8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同比例增资的事项。 2015年4月2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其中在《对外投资公告》中工作人员将董事会会议召开时间填报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 更正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 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 2015-02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15084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15-02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部行使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超额配股权后股票上市交易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宣布,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已于2015年4月23日全部行使本公司H股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超额配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行使超额配股权”),其中涉及共计65,951,600股H股(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比例约为15%(于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上述65,951,600股H股将由本公司发行及配发,作价每股H股16.8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的发售价。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上述超额配售股份65,951,6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已于2015年4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 本次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后,本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