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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3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74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8,58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1,679,245.28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900,754.72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4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46号)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工商银行天台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拟与工商银行天台县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账户名称及账号如下: ■ 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国泰君安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泰君安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工行应当配合国泰君安的调查与查询。国泰君安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公司授权国泰君安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孔德仁、 池惠涛可以随时到工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工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工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泰君安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工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3、工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泰君安。工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壹仟万元的,工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泰君安,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泰君安督导期结束(2016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银申”)、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美标”)、上海银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畅”)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因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为天台银申、湖北美标、上海银畅分别提供2,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担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台银申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3日 注册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官塘村 法定代表人:周益民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铝压铸件、汽车配件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 本公司现持有天台银申51%的股权,为控股股东;范周年先生持有天台银申25%的股权;陈以海先生持有天台银申24%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台银申总资产为5314.61万元,负债总额为2200.34万元,净资产为3114.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60%;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6735.25万元,净利润为660.18万元。 (二)湖北美标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1日 注册地址:荆州市太岳路25号 法定代表人:陈能卯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空调系统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公司持有湖北美标75%的股权,为控股股东。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湖北美标总资产为24970.90万元,负债总额为16096.35万元,净资产为8874.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46%;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8875.72万元,净利润为948.49万元。 (三)上海银畅 成立日期:2003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9H室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电产品、普通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橡塑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 公司持有上海银畅51%的股权,为控股股东;上海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银畅49%的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海银畅总资产为9739.86万元,负债总额为8120.04万元,净资产为1619.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37%;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33208.02万元,净利润为191.7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天台银申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两千万元整。 (二)湖北美标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三千万元整。 (三)上海银畅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三千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台银申、湖北美标、上海银畅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经营稳定、发展较快,赢利能力较好,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促进上述控股子公司的稳定发展,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4月27日,本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0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向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小额贷款公司”)提供590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其资金周转,期限两年。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5900万元财务资助。截止2015年4月27日,小额贷款公司已归还2900万元,尚余3000万元财务资助。为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周转能力,同时为公司增加收益,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继续通过工商银行天台支行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6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 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1日,注册地点为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路134号2#-07,法定代表人为徐小敏,注册资本为一亿叁千万元,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其它业务。本公司为银信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为27.69%。本公司与其他11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小额贷款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业绩增长较快。截至2014年12月31日,银信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为21,448.31万元,负债总额为4,122.48万元,净资产为17,325.83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3,444.57万元,净利润为1,480.50万元。 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资金周转 3、委托贷款期限:三年 4、委托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 5、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日期: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担保措施:为规避上述风险,由范永贵先生为该委托贷款提供担保。范永贵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永贵电器”,股票代码“300351”)董事,持有该公司股份6040.32万股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7.91%,截止4月24日收盘价31.13元/股,所持有的股票市值188,035.16万元,具备该项担保履约能力。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项委托贷款具体事项。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过程中,放款最大化有利于实现其收益的最大化。但因为不同客户还款与借款有一定的时间差,对于资金有临时性的周转需求。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融资渠道除银行融资外,还可以在经过批准后向股东取得借款。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根据其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资金方面给予适当的支持,以促进其业务的发展,提高其收益水平,也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 本次委托贷款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通过委托贷款能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本次委托贷款由范永贵先生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本公司无其他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关联交易。 六、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3900万元(其中,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3000万元财务资助,向参股公司东风银轮(十堰)汽车热交换器有限公司提供了900万元财务资助),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七、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6,000万元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2015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该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 独立董事俞小莉、邵少敏、刘信光认为:公司本次委托贷款,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而开展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及盈利水平较好,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贷款给小额贷款公司,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无不良影响。该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6,000万元。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银轮股份本次为参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满足小额贷款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向小额贷款公司收取的借款利息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下午1时3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交通运输机械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3日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继续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以上述议案中,第7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各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第4、10、11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中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5月15日17:0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交通运输机械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200(信封请注明“银轮股份股东大会”字样)。 2、会议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4日-5月15日8:00-11:30,13: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交通运输机械工业园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庆河、许宁琳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传真号码:0576-839388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6 2.投票简称:银轮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银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银轮股份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陈庆河、许宁琳 2、电话号码:0576-83938250 3、传真号码:0576-83938806 4、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交通运输机械工业园区 5、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项目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拟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联系表: ■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徐小敏先生、董事会秘书陈庆河先生、财务总监朱晓红女士、保荐代表人孔德仁、独立董事俞小莉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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