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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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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9版)

  2014年12月31日变更后主要影响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比例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也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2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8日,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2015年度融资进行担保,额度不超过41,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贯彻《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在2015年对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三祥”)和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合正”)融资进行担保,额度不超过41,000万元(其中拟为广州三祥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拟为惠州合正提供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具体额度分配以实际情况为准)。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事宜。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广州三祥多层电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6月7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横街第一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柏子建

  4.注册资本:港币6,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备注:广州三祥2014年12月末资产负债率为54.67%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二)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年11月9日

  2.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区响水河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梁健锋

  4.注册资本:港币30,000万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覆铝箔板及压合,多层压合线路板,铜箔基板,铜箔,半固化片,钻孔及其配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超华科技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备注:惠州合正2014年12月末资产负债率为46.43%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被担保人详细信息以及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请参见201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年度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为: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为:

  公司累计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100万元(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1,161,06.35万元的33.68%;担保余额为29,760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1,161,06.35万元的25.63%。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子公司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规范加强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贯彻《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在2015年新增对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融资进行担保额度不超过41,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2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梁灶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梁灶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位。

  梁灶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梁灶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梁灶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彭必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彭必波先生的个人简历

  彭必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8年1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自2009年以来,历任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江西铜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基金副总裁、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植创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必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彭必波先生是常州京控泰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法定代表人,与持有公司15.03%股份的股东常州京控泰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7.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9.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999.879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306,84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691,947.88元。截至2012年5月4日止,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24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已于2015年4月17日提前归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314,255,596.58元,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为人民币236,078,817.53元,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合计25,034,466.23元。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鉴于公司目前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6个月以内6.0%)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330万元。因此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拟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拟做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本次拟使用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超华科技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程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25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杨忠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由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由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职尽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报酬。

  该议案尚需由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26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梁健锋先生,独立董事沈建平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范卓女士,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王旭东先生,保荐代表人路明先生等。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编号:2015-02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下午14:00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5:00至2015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雁洋镇超华工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附加: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2、4、5、6、7、9、10、11、12、13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3、8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2、3、5、6、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1、2、3、4、5、6、7、8、9、10、1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3、14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需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3.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深圳:深圳市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梅州:广东省梅县雁洋镇超华工业园

  联系电话:0755-83432838;0753-8586687

  联系传真:0755-83433868;0753-85866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2.投票时间:201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超华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会议设总议案,委托价格100.00、1.00、2.00元分别代表总议案、议案一、议案二等,本次会议共有十三个议案,不涉及子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投票举例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3)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4)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5)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6)网络投票不能撤单,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范卓、沈静

  联系电话:0755-83432838、0753-8586687

  传真号码:0755-83433868、0753-8586680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12.10元。截至2009年8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66,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026,408.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173,591.11元。

  2009年8月2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华德验字[2009]8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该项募集资金项目已达到使用状态,相关资金也使用完毕。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6,587.4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26元。截止2012年5月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09,998,7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06,848.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691,947.88元。

  2012年5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2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314,255,596.58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合计25,034,466.23元;其中: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1,522,225.46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9,963,374.51元;2014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984,820.61元,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00元,支付香港超华投资款12,600,000.00元;超华数控使用募集资金1,663,805.00元;惠州合正使用募集资金28,835,195.15元;香港超华使用募集资金27,286,175.85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6,078,817.5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公开披露的募投项目范围内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法律文件,审批募投资金的使用支出。但若改变募投项目或单个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数量超过公开披露资金数额5%(含5%)的,总经理应将有关情况报董事会决定。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8日、2012年5月21日、2013年7月29日)(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梅州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交通银行梅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中国银行梅州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交通银行梅州分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能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8,306,848.12元,其中:6,666,848.12元人民币已于2012年从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443066144018170039087账户支付,880,000.00元人民币已于2013年从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443066144018170039087账户支付,152,000.00元人民币已于2014年3月从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443066144018170039087账户支付,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608,000.00元。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件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13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13年6月7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收购惠州合正后在其现有的电子铜箔、覆铜板等项目基础上,根据市场及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的变化,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000 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项目”为“收购惠州合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和 “设立全资子公司梅州超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原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项目”暂停。

  (2)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启动“年产8,000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重新启动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5,909.01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5,058.43万元(含项目重启前原募资资金投入4,217.65万元及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2,071.73万元)。

  以上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均已及时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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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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