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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煜晓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长95.63%,主要由于部分子、分公司装修新办公区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同比下降36.63%,主要由于上年末应发的工资薪酬于本期实际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同比下降31.97%,主要由于上年末应交的各项税费本期实际缴纳所致;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7.41%,主要由于公司营业规模进一步扩张,子公司数量、员工人数等增长显著,相应营业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62.34%,主要由于公司规模扩大,主营业务收入显著提升,职工薪酬、市场推广等各项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主要为子公司人民澳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发生手续费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41.4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集团各公司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相应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48.4%,主要由于子公司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款人民币200万元所致;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44.69%,主要由于母公司已明确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所得税优惠,而上年同期由于相关所得税免征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因此公司在去年第一季度计提并预缴了企业所得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由于2015年初集中支付部分结算款、人员工资、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由于上年同期所购买理财产品且未到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由于子公司人民视讯现金分红2000万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股份限售 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承诺:自人民网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人民网股份,也不由人民网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时间为2011年3月,承诺期限至2015年4月27日届满。 3.3.2 解决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承诺: (1)、致力于把人民网打造成人民日报社下唯一的"综合性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搜索引擎除外)"业务的单位,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广告业务、移动增值业务等与互联网相关的经营性业务,并支持人民网在该领域发展和扩大竞争优势; (2)、人民日报社以及下属单位及企业(不包括人民网,以下相同概念同此理解)目前没有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人民网主营业务类似的业务;并承诺自本承诺函正式签署和出具之日起,人民日报社不会及促使下属单位及企业不会:①、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相同概念同此涵义)从事或参与与人民网主营业务类似的业务。②、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人民网主营业务类似的业务; (3)、人民日报社以及下属单位及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则人民日报社并承诺促使下属单位及企业将立即告知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并尽力促使该商业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 (4)、人民日报社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5)、以上承诺于人民日报社一直作为人民网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6)、如因人民日报社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及保证而给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人民日报社将赔偿人民网及其全资及/或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实际损失。 承诺时间为2011年3月,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以上承诺均及时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利 日期:2015-04-27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5-009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5-010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5-011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9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105,691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2,113,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5,049.0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0,468,770.98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资金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账。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2至2014年,公司按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14,773,159.25元,手续费支出人民币2,893.94元,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人民币116,667,904.06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42,360,621.85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服务,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入以下三个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及累计投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12年,公司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购买ERP系统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两项议案,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521,000元用于ERP系统一期开发建设及二期开发建设,共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828,987.50元用于支付中型卫星直播车款项。 2013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881.99万元用于收购成都古羌科技有限公司69.25%股权。截至2014年末,公司已使用人民币208,482,100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公司于2013年11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综上,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均按照协议内容按期赎回,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前年度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14年6月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补充工作已于2014年6月实施完毕。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既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扩大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公司承诺本次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充流动资金的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上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人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经认真、审慎核查,认为: (1)、本次人民网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人民网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需保证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或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超募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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