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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受GDP增速缓中趋稳的影响,汽车市场进入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增长阶段,公司汽车模具及零部件业务相对平稳;在汽车产业链战略布局上,报告期内重点推动子公司集成模具实施成都龙泉汽车工装及零部件项目,全面启动了厂房基建,完成主要设备的招标采购。

  现阶段周边局势错综复杂,国家军费开支增速明显,军用机需求将稳定增长,对航空零部件配套需求将大大增加,为公司数控零件加工业务带来更多市场机会;公司积极推动数控零件加工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的实施,完成部分新购设备的安装验收,为该业务的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4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新能源汽车的扶持鼓励政策,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并有效推动了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发展,锂电池行业初步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公司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子公司中航锂电适应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新产品,加快生产线建设,市场开发和重点客户培育初见成效,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在中航工业加速推动资本证券化的大战略布局下,公司启动了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中航工业从事防务装备生产制造的相关业务资产,同时配套融资的重组项目;完成了重组预案和方案,最终由于未获得相关部委的批复,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终止。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695万元,同比增长17.66%,其中(1)汽车模具收入30,675万元,同比增长3.22%;(2)汽车零部件收入10,158万元,同比减少15.31%,主要是子公司集成瑞鹄客户的相关车型销量下降,导致订单减少(3)锂电池、电源系统及配套产品40,428万元,同比增长55.62%,主要是在国家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环境下,锂电池市场有一定起色,同时中航锂电加大营销力度,使得收入增加。(4)数控加工业务收入9,434万元,同比增长0.48%。本报告期,公司毛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0.16个百分点,各业务毛利率变动不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最新规定,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前三季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适当修改,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增加“无风险组合”,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外,不计提坏账准备。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14年度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不超过10%,也不会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航锂电2014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减少资金占用,降低经营风险,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注销中航锂电(杭州)有限公司。2014年7月完成中航锂电(杭州)有限公司相关注销手续,收回中航锂电(杭州)有限公司剩余资金。公司不再将中航锂电(杭州)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张剑龙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5-028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黄绍浒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程雁女士、独立董事冯渊女士、保荐代表人朱锐先生;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栋梁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5-024

  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飞集成”或“公司”)于2014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成飞集成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5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嘉兴鼎峰优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302,32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19,999,99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449,3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550,690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6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14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签订并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已于2011年7月25日缴付第二期出资款100,000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7月28日对该笔出资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1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航锂电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61亿元,截至2015年4月23日,中航锂电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08亿元,中航锂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中航锂电的投资计划,其2015年园区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募集资金将根据园区建设和设备投资进度陆续支付,因此,募集资金存在阶段性的暂时闲置情况。

  三、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时间自2014年5月16日至2015年5月15日止。

  2015年4月22日,中航锂电已提前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归还后,其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08亿元。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中航锂电市场形势好转,其生产规模和业务量增大,要增加与之配套的流动资金;同时其正处于自身快速建设期,为了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中航锂电加大了研发投入和人才储备,相关费用大幅增加,所以经营现金流存在短缺。

  中航锂电为缓解生产经营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园区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逐步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82万元。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于到期之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同时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锂电池生产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航锂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其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中航锂电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中航锂电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锂电池生产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承诺在12个月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我们同意中航锂电此次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中航锂电此次使用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建华、朱锐认为:成飞集成下属中航锂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成飞集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此次批准的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12个月。因此我们认为成飞集成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于中航锂电此次将不超过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5-025

  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告〔2012〕44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飞集成”或“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5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1年6月22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02,32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共募集资金10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44.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255.07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14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2015年4月23日,中航锂电募集资金可用余额30,781万元。扣除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仍将有2.08亿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中航锂电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产品需有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中航锂电不会将该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中航锂电承诺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不同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中航锂电将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中航锂电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中航锂电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中航锂电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中航锂电在每次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限期、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中航锂电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中航锂电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航锂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中航锂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额度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建华、朱锐认为:成飞集成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成飞集成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国泰君安对成飞集成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计划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5-026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成飞集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5月20日至 2015 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5月20日 15:00 至 2015年5月21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8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 凡 2015 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听取独立董事会宣读述职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2015年度投资计划》

  7、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集成瑞鹄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16:30) ;

  (六)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91

  传真:028-8745511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19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 、 “证券帐户号” 、“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成飞集成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 ,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 ,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 ,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 15:00 时至 2015 年5月21日 15:00 时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91

  联系人:巨美娜、李正浩

  电话:(028)87455103

  传真:(028)874551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各项议案明确作出同意、反对、弃权的指示;若委托人不作出上述具体指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5-02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98号”文核准,于2007年1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90元,共募集资金26,7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02.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127.87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1月20日全部到位,并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岳总验字[2007]第A06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根据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若公司募集资金满足项目投资需求后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有关披露,将超额募集资金部份3,197.87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2年10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1,884.01万元永久性补充为流动资金,其中:项目建设节余资金为498.51万元,募集资金存款净利息收入1,385.50 万元。

  公司首次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21,93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资金21,425.28万元(其中对外投资项目投入8,250.00万元),项目建设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为流动资金498.5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2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3.65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差异为87.44万元,主要系:1、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479.37万元;2、支付的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管理费等6.43万元;3、募集资金存款净利息收入1,385.50万元永久性补充为流动资金。

  2.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5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1年6月22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02,32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共募集资金10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44.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255.07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14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按规定一次性投入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100,000.00万元,用于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剩余255.07万元以及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95.80万元并扣除0.06万元银行手续费后,共计350.81万元已用于置换前期成飞集成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100,255.07万元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金额为68,296.24万元(含前期置换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958.8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为8,138.31万元,差异额为23,820.52万元。差异原因为:1、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2、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13,000.00万元;3、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3,361.56万元;4、收到的理财投资收益819.58万元。5、支付的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管理费等1.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4月,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成都东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02219029100037718,并于2007年12月18日与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行成都东大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11月,成飞集成就非公开发行事项与国泰君安签订《保荐承销协议》,国泰君安成为成飞集成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此后成飞集成与国泰君安、工行成都东大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首次募集资金余额93.65万元,其中活期存款专用账户余额93.65万元。

  2.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2011年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的100,000.00万元资金已于2011年7月25日投入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176《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经中航锂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52011875217,并于2011年8月2日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38.3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4,138.31万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4,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下转B1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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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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