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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薛济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洪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继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披露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自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连续停牌。 截至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已完成如下事项: (一)公司已与现有的交易对方签订了意向协议,目前正在与交易对方商讨交易的具体细节。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相关政府部门前置审批。 (三)公司已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三个交易标的,交易标的营业收入规模较大,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暂不能形成收购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2014年,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中天科技集团与中天科技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并且不再对任何与中天科技股份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控股;将尽量避免与中天科技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报告期内,中天科技集团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济萍 日期 2015-04-28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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