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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向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同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德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可能有重大事项发生,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9 月 5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并披露了《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2014 年 12 月15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通知,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130 号),同意中国恒天和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所持本公司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2)。因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2月 16 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 2015 年 1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 2015 年 3 月 1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停牌期间,公司及交易对手等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根据事情进展情况公司于2015年1月8日、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5日、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26日、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2015-012、2015-016、2015-021、2015-023、2015-026、2015-028、2015-029。 2、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天天鹅”)日前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方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华讯方舟持有恒天天鹅股份 225,695,802 股股份自愿锁定 36 个月,即自 2014 年 12 月 29日起,华讯方舟持有恒天天鹅股份 225,695,802 股股份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如违反上述承诺,华讯方舟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详见201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3、本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简称“华讯方舟”)的通知:其以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225,695,802 股质押给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质押期限自股份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讯方舟共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225,695,802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0%。其中本次质押 225,695,802 股,占其持股总数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0%。累计质押 225,695,802 股,占其持股总数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0%。(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4、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开始停牌,停牌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但因本次重组的交易细节及交易架构等事项较为复杂,需要协商完善涉及工作量大,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公告《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 月 15 日后继续停牌。公司原承诺:股票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个月,将在 2015 年 3 月 1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 30 日,不晚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按照 26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并根据事情进展情况发布了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20日、2015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再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2015-030、2015-031、2015-035)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长: 吕向阳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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