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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明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长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未到期的远期结售汇及利率掉期合约的估值收益较年初增加形成。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本期部分票据到期托收。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应收存款利息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公司收到前期支付两江新区乘用车项目的土地款、工程款及相应补偿金等。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留抵和购买理财产品增加。 6.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融资租赁款增加。 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系公司未到期的远期结售汇及利率掉期合约的估值损失增加形成。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使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9、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未付薪酬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税金所致。 12、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减少未确认融资收益应付的销项税额所致。 1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形成股本溢价。 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借款比去年同期增加,对应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较去年同期增加数减少,对应计提的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未到期的远期结售汇及利率掉期合约的估值变化引起的损益。 4.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确认重庆银行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支付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支付的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明善 日期 2015-04-29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6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5年4月2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5年4月2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与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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