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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俊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5,271.71万元,增幅为161.54%,主要原因:子公司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汉麻纺纱项目预付工程款增加。 2、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279.16万元,增幅为105.49%,主要原因:预收的货款增加。 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项比年初增加2,675.48万元,增幅为39.46%,主要原因:投入汉麻纺纱项目的拆借资金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公司1-3月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3,405.33万元,增幅为52.16%,主要原因:汉麻产品销售比去年同期增加。 2、公司1-3月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3,612.89万元,增幅为68.89%,主要原因:汉麻产品销售比去年同期增加,导致营业成本也增加。 3、公司1-3月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11.22万元,增幅为31.38%,主要原因:应缴增值税增加相应增加了营业税金及附加。 4、公司1-3月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1.16万元,增幅为139.72%,主要原因: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增加了运费。 5、公司1-3月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64.65万元,降幅为86.29%,主要原因: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减少了贷款。 6、公司1-3月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91.09万元,增幅为156.43%,主要原因: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7、公司1-3月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01.02万元,增幅为1,107.44%,主要原因:募集资金进行了结构性存款收到的利息增加了投资收益。 8、公司1-3月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0.94万元,降幅为119.95%,主要原因:联营企业宁波霞日宜科纺织品商贸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9、公司1-3月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320.52万元,降幅为187.51%,主要原因: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0、公司1-3月营业外收支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97.36万元,降幅为84.82%,主要原因: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11、公司1-3月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17.87万元、396.47万元、189.03万元,降幅分别为146.26%、265.51%、128.79%,主要原因:营业利润及营业外收入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类变动说明 1、公司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增加5,185.05万元,增幅为861.20%,主要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2、公司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3,594.93万元,降幅为739.89%,主要原因: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公司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052.70万元,增幅为100.00%,主要原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 4、公司1-3月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减少7.78万元,降幅为183.40%,主要原因:汇款变动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1月20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停牌;2015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2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5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重组延期复牌公司》。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30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201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31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梦玮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33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976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配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58,532,95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2,664,780元,扣除发行费用15,418,476.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246,303.6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配股募集的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配股说明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汉麻纺纱项目,募集资金以与合作方富仕高新合资成立子公司(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汉麻”)的形式投入。 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武汉汉麻增资7,000万元;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00万元;使用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意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截止2015年4月27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9,109.16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8,6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0,156.13万元(含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三、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截止2015年4月27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六个月, 并将《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为2015-02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5 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减少利息支出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最高可减少利息支出约535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同意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过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形; 3、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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