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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 ● 公司及公司相关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指标。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发布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3)中核实的相关情况反映: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杨怀进先生回函,目前欲筹划转让部分海润光伏的股票以及发行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相关事项,上述行为发生后或引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鉴于杨怀进先生于2015年1月28日在交易所问询的回复公告中已承诺在审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提议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不会减持海润光伏股票,在该承诺期满后至2015年12月31日预计减持海润光伏股票数量为3,453万股。公司前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回函,目前欲筹划以发行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本次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再次进行了自查,同时再次向公司第一大股东问询。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杨怀进先生回函,目前欲筹划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相关事项。杨怀进先生于2015年1月28日在交易所问询的回复公告中已承诺在审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提议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不会减持海润光伏股票,在该承诺期满后至2015年12月31日预计减持海润光伏股票数量为3,453万股。 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其他重大事项。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际控制人,上述行为发生后或引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重新认定。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2015年4月10日发布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3),公告中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已经做出必要的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并就上述事项召开了投资者交流会,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发布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上投资者交流会沟通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4)。 2、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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