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精神,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4月28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4月27日至 2015 年4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4 月2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4 月 27 日下午15:00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陈俊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66,573,1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0 %。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股份166,226,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9 %。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46,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王在海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4年度对关联方进行担保的议案》
因此关联担保非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发生,故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逐项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额度支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此关联担保非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发生,故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此日常关联交易非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发生,故无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6,573,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王在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04-29 | |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04-29 | |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04-29 |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04-29 | |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2015-04-29 | |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2015-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