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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祖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贤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祥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 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委托理财19亿元以及收回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本金共计33.5亿元所致; 注2:主要系报告期内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变动所致; 注3: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兑现所致; 注4: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注5:主要系截止报告期末委托理财余额减少13亿元所致; 注6: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职工2014年度奖金所致; 注7:主要系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变动所致。 2.利润表 ■ 注1:主要系报告期工程施工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口径不一致引起污水处收入减少所致。公司上年同期因第三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未予核定而暂按第二期价格3.25元/立方米确认污水处理收入(2014年12月已按第三期结算价格2.78元/立方米调整当年污水处理收入),剔除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口径不一致引起收入减少7,925.03万元因素影响后,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6,535.55万元,降幅为6.89%; 注2:主要系报告期工程施工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注3:主要系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变化所致,其中:报告期外币借款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收益104.53万元,而上年同期外币借款按当期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损失3,011.56万元; 注4: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而引起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所致; 注5:主要系报告期内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变动所致; 注6:主要系报告期内委托贷款和委托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847.04万元所致; 注7:主要系报告期内被投资单位经营业绩变动所致; 注8:主要系报告期内资产报废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9:主要系报告期委托贷款和委托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847.04万元及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变化较上年同期增加收益3,116.09万元所致。公司上年同期因第三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未予核定而暂按第二期价格3.25元/立方米确认污水处理收入(2014年12月已按第三期结算价格2.78元/立方米调整当年污水处理收入),剔除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口径不一致引起利润减少7,925.03万元因素影响后,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11,132.30万元,增幅为51.06%; 注10:主要系报告期内所属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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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2015-028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祖伟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申鹏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邱贤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4年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为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属于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律师:唐银锋、戴祥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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